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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发展改革局机构简介


发布日期:2025-03-18 15:24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漳县发展改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能源局牌子。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国动办)设在发展改革局,是漳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主任单位,加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县级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指导全县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调控、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定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组织拟订并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规划、指导全县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建设与发展工作。

(八)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国家经济安全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发展规划、调控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政策、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组织制定全市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负责引导新能源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拟定全县新能源制氢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配合开展能源消费控制目标研究,提出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建议。负责全县能源监测预警、信息发布,配合开展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指导石油、天然气、煤炭储备设施建设,配合开展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拟定电力普遍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协调市际之间和境外能源合作相关工作。配合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生态环境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等建议。

(十四)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国防建设的关系及有关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承担县委军民发展融合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担全县国防动员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导落实等相关职能。牵头负责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政策理论和重大问题研究,组织起草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军事设施保护等规范性文件。负责开展涉及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军事设施保护等相关宣传教育工作。牵头拟订全县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防动员计划、国防动员实施预案,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击方案。负责对接落实动员需求,检查督导全县国防动员准备任务落实,协调推进全县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跨部门国防动员重大问题。协同军事机关开展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协调开展全县国防动员潜力资源及装备统计调查核查。参与战略物资储备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核查工作。根据县政府授权,协调做好民用资源国防动员征用与补偿有关工作。协调推进网络信息、科技、装备和新型领域等国防动员力量建设。协调推进全县国防动员领域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统筹协调行业部门推进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和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组织训练演练,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协调组织战时转产、扩大生产军品和武器装备维修保障任务。承担县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和信息化、疏散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县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管理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相关经费和资产。

(十六)牵头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定全县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制度和标准体系,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的建议,制定营商环境建设规划计划,统筹营商环境领域制度改革创新,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工作体系。负责统筹推进全县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机制,组织开展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的评价、考核、督办落实。建立健全全县营商环境问题跟踪督办制度机制,负责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的受理、转办、督办等。负责全县项目建设推进工程中政务服务、权益维护督办工作,监督相关单位履行服务保障职责,推动项目落实落地。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拟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全县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提供社会信用信息的应用和服务。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

(十七)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粮食、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规范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粮食储备和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加工行业安全生产。负责监测全县粮油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军粮供应管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及应急保障供应。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建设布局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管理的地方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市上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对全县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

(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下列机构:

1.办公室

2.国民经济综合股(农村经济股、能源股)

3.固定资产投资股(营商环境股)


负责人:田富平

通讯地址:甘肃省漳县武阳镇武阳路103号

邮政编码:748300  

办公电话:0932—4862185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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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漳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