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殪虎桥镇查处一起毁林开垦案


发布日期:2026-09-07 16:39 信息来源: 漳县 字号:[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导语】

      林地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受国家法律严格保护。任何未经批准擅自开垦林地的行为,无论面积大小,都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近期,殪虎桥镇综合执法队依法查处一起毁林开垦案件,依托“殪”快普法平台予以公开释法,请广大村民引以为戒。

【案情简介】
      当事人李某某,系殪虎桥镇村民。为扩大设施农用地面积、晾晒药材,李某某在未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未经村委会同意、未办理任何林地使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机械开挖集体林地,将原有地表植被翻入土中,对地表进行平整。
      经殪虎桥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使用GPS测量仪实地测量,被开垦林地总面积约2.484亩,测量数据经当事人李某某现场确认无误。开垦行为导致案涉地块地表植被被完全破坏,地表裸露,造成林地毁坏。
【查处过程与结果】
      殪虎桥镇综合执法队接到线索后,立即立案调查。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现场勘查、测量取证,并对当事人李某某进行询问。李某某对其擅自开垦林地的事实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规定,殪虎桥镇人民政府依法对李某某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于2026年8月30日前对擅自开垦的2.484亩林地恢复植被,采取撒播草籽、补种树苗等有效措施恢复林地原状。

【法律依据】
本案涉及的核心法律条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通俗解释:
      简单来说,法律明确禁止任何人擅自毁林开垦。哪怕只是把林地翻整了、破坏了地表植被,没有砍树也算违法。一旦被查处,不仅要恢复原状,还可能面临罚款。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警示意义】
      本案中,当事人李某某开垦林地的目的仅仅是“晾晒药材,扩大设施农用地使用面积”,但其行为已经对林地生态系统造成了实质性破坏。鉴于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积极履行恢复义务,殪虎桥镇综合执法队依法酌情处理。林地恢复不是那么简单,补种的树苗要成活、植被覆盖度要达到标准,需要较长周期和持续投入,违法成本远高于直接收益。
      在此,殪虎桥镇综合执法队郑重提醒广大村民:
      林地不能随便动。自家承包林地也好,集体林地也好,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开垦、平整、改变用途。
      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先办手续。确需使用林地的,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
      村委会同意不等于合法。林地使用审批权限在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村委会无权批准林地开垦或改变林地用途。
       违法必究。殪虎桥镇综合执法队将持续加强林地巡查监管,对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结语】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请广大村民自觉遵守林业法律法规,共同守护殪虎桥镇的生态底色。如发现毁林开垦等违法行为,欢迎拨打殪虎桥镇综合执法队举报电话:0932‑486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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