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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漳县优质高产苜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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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深入落实国家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指导苜蓿优势产区高标准建设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推动苜蓿产业提质增效,增加优质饲草料有效供给,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5〕68号)、《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6〕20号)和《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畜牧业发展资金项目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技创新为驱动、政策扶持为引导,立足县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统筹推动饲草产业与奶业全链条协同发展。紧紧围绕种养结合、草畜配套核心要求,大力优化优质饲草供给结构和区域布局,全面推行苜蓿等优质牧草标准化种植与精细化管理,深入推进奶业生产规范化、养殖规模化、加工精深化,促进养殖与种植深度融合、产加销一体衔接,持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不断增强产业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全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 漳县隶属甘肃省定西市,地处甘肃东南部、定西南部,位于黄土高原与西秦岭过渡地带,辖10镇3乡、135个行政村。地势西南高东北低,海拔1640—3941米,地貌涵盖河谷平川、浅山丘陵、高寒山地。漳县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均气温8.3℃,年均降水471.3毫米,无霜期284天,冬无严寒、夏无酷暑。耕地以黑垆土、黑土为主,自然条件适宜饲草生长。项目区自然条件优越、交通便利、养殖需求旺盛、政策支持有力,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基础。项目建成后,将示范带动全县改善畜牧业生产条件,推广苜蓿良种,推行标准化生产,增加优质苜蓿供给,提升草产品质量,推进牧草就地转化,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 (二)实施内容 1.苜蓿基地建设。漳县2026年优质高产苜蓿种植项目由漳县马泉推进牛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漳县新寺乡韵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承建,分别在马泉乡、新寺镇集中连片建设苜蓿基地1000亩,其中马泉乡680亩、新寺镇320亩。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物资采购和田间工程两大部分。 2.购置设备。漳县马泉推进牛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购置割晒机2台、抓机1台。 3.标识牌制作。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各项目实施主体须在项目区醒目位置设立项目标识牌1座。 (三)实施主体 1.漳县马泉推进牛羊养殖农民专合作社位于马泉乡谈家山村背后河社,于2014年5月20日成立,注册资金800余万元。在马泉乡谈家山村、骆家沟村流转土地680余亩用于项目示范基地建设,种植区域位于北纬34.735382,东经104.407555。 2.漳县新寺乡韵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漳县新寺镇桥头村,于2025年3月17日成立,注册资金130余万元。在新寺镇桥头村、青瓦寺村流转土地320余亩用于项目示范基地建设,种植区域位于北纬34.646435,东经104.582179。 (四)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通过示范基地建设,有效降低苜蓿种植与加工成本,显著提高种植户和经营主体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亩产干草400千克以上,年产优质苜蓿青干草400吨,按1800元/吨市场价格测算,可实现年产值72万元。种植主体亩均增收200元以上,有力推动苜蓿产业链整体价值提升。 2.社会效益。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示范带动周边地区扩大苜蓿种植规模、提升种植技术水平、改善草产品品质,间接有效提升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吸纳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为当地提供10个就业岗位;促进草畜产业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全面提升当地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力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3.生态效益。苜蓿种植可有效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土壤肥力,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具有防风固沙、保持水土、减少蒸发、降低白色污染等多重生态功能,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助力绿色农业可持续发展。 (五)投资规模 2026年漳县优质高产苜蓿种植项目概算总投资91.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66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5.4万元。 1.漳县马泉推进牛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概算投资62.0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44.8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7.2万元。 物资购置:概算投资12.376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其中:采购苜蓿种子4.896万元、肥料6.8万元、根瘤菌0.68万元。 田间工程:概算投资39.44万元,财政资金22.44万元,自筹资金17万元。其中:土地流转费17万元(5年),全部为自筹资金;整地8.84万元,播种6.8万元、田间管理6.8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 机械设备:概算投资10.064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购置割晒机2台,抓草机1台。 其他费用:概算投资0.2万元,全部为自筹资金,用于标识牌制作。 2.漳县新寺乡韵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概算投资29.3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1.12万元,企业自筹资金8.2万元。 物资购置:概算投资5.92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其中:采购苜蓿种子2.4万元、肥料3.2万元、根瘤菌0.32万元。 田间工程:概算投资19.2万元,财政资金11.2万元,自筹资金8万元。其中:土地流转费8万元(5年),全部为自筹资金;整地4.16万元,播种3.84万元、田间管理3.2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 储草棚建设:概算投资4万元,全部为财政资金。计划建设100平方米的储草棚,每平方米造价400元。 其他费用:概算投资0.2万元,全部为自筹资金,用于标识牌制作。 (六)支持方式 按照“自愿申报、择优筛选、公开公示”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进行。对新增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优质高产苜蓿种植项目实施主体,按照每亩660元标准给予补贴。 三、进度安排 (一)项目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漳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实施管理、资金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及项目验收等。 技术支撑单位:漳县家畜改良站,负责项目实施期间的技术指导。 项目承担单位:漳县马泉推进牛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漳县新寺乡韵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田间种植管理、收获、拉运、加工、销售等;负责完成项目全部建设任务和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作。 (二)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6年7月-2026年12月。 2026年7月,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备案、土地流转、图斑绘制等前期工作,确定资金绩效目标。8—9月完成播种、设备采购与基础设施建设,10—11月开展田间管理、技术培训与资料整理,12月县级组织正式全面验收、配合市级抽验并完成资金拨付。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
四、项目管理 (一)情况调度 为压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规范项目实施全流程管理,切实提升苜蓿种植项目建设质量、运营质效和联农带农成效,围绕项目各实施主体履职尽责、项目运营、规范管理、技术落实、带农增收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项调度核查,全面摸清主体运行现状、找准短板弱项。 (二)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甘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苜蓿标准化生产、改善生产条件、提升质量水平等方面。项目实施方案经市畜牧兽医局审批后,可先期拨付50%的补助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再拨付剩余50%的资金。验收不合格的,县畜牧中心将督促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拨付剩余资金,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项目实施主体资格。项目严禁截留、挪用、侵占、套取资金,并对项目补助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规范资金管理,完善资金拨付手续,保证投资效益。加大配套资金投入力度,除利用国家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补助政策支持外,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苜蓿草业,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提高苜蓿示范区综合生产能力。 (三)检查验收 项目完成后,先由项目实施主体自查自验,验收合格后,申请县级验收并上报自查自验、申请验收报告。县畜牧中心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验收。验收时,县畜牧中心将组织专家按照“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绩效考核评分表”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考核验收,定量打分,对考核不达标的限期进行整改。考核合格后,申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抽查验收。对当年无法测定的亩产、草产品质量、越冬成活率等核心考核指标,于第二年进行测验,测验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公示公开 按照要求,对项目实施方案、拟补助主体名单、采购结果、验收结论等全流程信息,均通过县级政府官网或县级主管部门公众号公开,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同步公开监督电话,公示资料存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由县畜牧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县畜牧中心分管同志任副组长,县家畜改良站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乡镇兽医站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统筹安排、方案编制、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县畜牧中心为项目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协调、指导、验收、考核等工作,做到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细化责任,严格考核,确保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为项目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及管理负总责,确保5年内苜蓿示范区种植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对擅自改种、撂荒、违规占用的情况应责令限期整改(需提供承诺函)。 (二)技术指导 项目全面实行技术指导服务机制,技术服务小组对项目建设全程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实施主体对示范区苜蓿面积、产量、品质、饲喂效果等进行全程监测,制定苜蓿生产技术规程,努力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全面反映苜蓿质量水平和实施成效。指导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开展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收集上报种植花名册、土地流转合同(租赁年限在5年以上)、流转费用凭证、苜蓿种植图斑、种植及田间管理生产记录及影像资料。在项目运行期限内,县畜牧中心将每年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实施主体每年10月底前向县畜牧中心上报示范片区苜蓿当年生产、加工及销售情况。 (三)绩效考评 县畜牧中心依据项目资金下达通知及省级实施方案制定项目绩效目标,定期开展绩效目标跟踪监控。项目完成后,县畜牧中心要将项目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全面梳理总结项目执行情况,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及时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由县畜牧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定量打分,对考核不达标的限期进行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绩效评分,及时开展绩效评价,按时填报自评表和自评报告。
附件:1.2026年漳县优质高产苜蓿种植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2.2026年漳县优质高产苜蓿种植项目技术服务小组 成员名单 3.2026年漳县优质高产苜蓿种植项目资金汇总表 4.2026年漳县优质高产苜蓿种植项目绩效目标表 5.2026年漳县优质高产苜蓿种植项目实施主体土地流转合同 6.2026年漳县优质高产苜蓿种植项目实施主体营业执照 7.2026年漳县优质高产苜蓿种植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表 8.2026年漳县优质高产苜蓿种植项目实施主体承诺函 9.2026年漳县优质高产苜蓿种植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区域标示图 10.2026年漳县优质高产苜蓿种植项目实施主体苜蓿收购合同 11.2026年漳县优质高产苜蓿种植项目投资概算表
附件2
2026年漳县优质高产苜蓿种植项目 技术服务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郭宏全 县家畜改良站站长 高级畜牧师 成员:贾 艳 一般干部 张 璇 一般干部 杜长江 中级技工 郭 朗 马泉乡兽医站站长 包 广 新寺镇兽医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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