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原文摘录(核心正式条文,摘自《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 “扫码入企” 制度的公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配套要求)甘肃省司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甘肃省司法厅联合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开发建设 “陇上 e 企查” 涉企行政检查系统,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全省正式上线运行,全面推行 “扫码入企” 制度。 适用主体与对象: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涉企行政检查适用本制度;覆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全部经营主体。 运行闭环机制:构建事前赋码通知、事中扫码入企、事后码上评价全链条数字化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入企开展行政检查前,必须在系统申领唯一 “检查任务码”,入企时主动向经营主体出示任务码;受检企业扫码可核验执法人员资格、检查法定依据、检查事项、检查频次;可线上留存检查记录、查看文书、开展满意度评价、一键提交投诉举报。 刚性约束要求:严禁无任务码擅自入企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运动式检查、以巡查名义变相检查;对无码检查、超范围检查、无依据检查,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企业可通过 12348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治化营商环境一键举报渠道向司法行政部门、营商环境主管部门投诉。 监督考核运用:系统自动对高频检查、重复检查、跨部门多头检查进行动态预警;涉企检查数字化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作为行政执法监督、“两执四乱” 专项整治的核心抓手。 配套导向:推行无事不扰、综合查一次,对同一企业、同一时段、多部门同类检查实施联合合并检查,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二、政策深度解读(紧密结合漳县产业、项目、司法局职能,适配县长调研座谈)(一)政策出台初衷该政策是甘肃省以数字化手段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根治扰企乱象的改革举措,核心目标破解基层长期存在的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乱检查、乱处罚(即 “两执四乱”)痛点,把涉企行政检查全程晒在阳光下,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推动监管从 “刚性频繁检查” 向 “精准审慎监管” 转型,打造可感知、可核验、可监督的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对漳县的直接适用范围(重点)漳县钙基新材料企业、中药材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归、淫羊藿、毛慈菇种植合作社)、贵清山 / 遮阳山文旅民宿、砂石建材、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林草、农业农村、文旅等县直执法部门及乡镇综合执法队,凡是入企开展行政检查,均必须执行扫码赋码制度,不是 “可选动作”,而是硬性法定要求。 (三)县司法局核心履职任务(和本次调研座谈会高度契合)统筹监督:牵头督导全县各执法单位落实 “陇上 e 企查” 使用、任务码申领、联合检查统筹,常态化核查是否存在无码入企、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违规行为,线索纳入 “两执四乱” 专项整治台账,实行闭环销号。 执法规范: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系统操作培训,完善涉企检查清单管理,推动落实首违不罚、柔性监管、综合查一次,减少对中药材基地、钙基新材料重点项目、文旅经营主体的非必要打扰。 维权渠道:接收企业对违规涉企检查的投诉线索,开展核查、督办、反馈;依托 12348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企业法治体检,同步开展涉企合规普法,指导企业用好扫码核验、线上评价、一键投诉权利。 考核抓手:将系统使用质效、涉企检查预警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倒逼各执法单位转变监管方式。
(四)对漳县市场主体的利好核验权:扫码即可核验来人是否具备合法执法资格、本次检查有没有法律依据、检查事项是否超出清单,杜绝假借检查名义扰企; 减负权:推动多部门合并检查,减少多头迎检、重复报送材料,保障钙基新材料、中药材、文旅企业集中精力生产经营; 监督权:检查结束可线上评价,发现违规检查可直接提交线索,全程留痕、可追溯,为经营主体提供便捷维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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