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
为健全防汛抗旱责任体系,督促各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全面履行责任,组织做好防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甘肃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加强防汛抗旱责任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在县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县级领导包乡、乡级领导包村、村级领导包户、党员干部包群众”的四级包抓责任制,现将山洪灾害防御“四级包抓”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请各乡镇山洪灾害防御“四级包抓”责任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全面逐级落实本辖区的山洪灾害防御责任,确保安全度汛。
各乡镇山洪灾害防御“四级包抓”责任人员若有变动,按工作分工自行替补。
附件:2026年漳县山洪灾害防御“四级包抓”责任人名单.xlsx
漳县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