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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石川镇机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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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19〕52号)、《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县区乡镇街道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定办发〔2020〕32号)和《中共漳县县委办公室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县乡镇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漳办发〔2020〕16号)精神,漳县石川镇为三类乡镇。 一、机构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尝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拍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老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人大工作职责 1、在本镇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3、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镇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4、审查和批准本镇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决定本镇行政区域内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6、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7、选举镇长、副镇长。 8、听取和审查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调研、视察、执法检察等工作。 9、撤销镇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1、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2、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13、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三)政府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2、加强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素质。 3、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推进政务、村务公开;加强民族宗教、卫生健康、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等工作;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开属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农村,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制订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6、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 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8、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9、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石川镇设下列党政机构、事业机构和派出机构。 实参镇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等党政机构4个,机构规格均为股级。按有关规定设置镇人民武装部、镇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不计入机构限额。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机关综合事务职能。负责综合性规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战、民族宗教、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对外联络、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对派驻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及工作考核和任免建议。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党的建设和社会工作职能。负责农村基层党建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农村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以及抓党建促巩固促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工作;负责推进辖区内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负责产业开发、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项目建设;负责招商引资,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民政、双拥、水务、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医疗保障、住房保障、交通运输等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审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生态乡村创建、农村环境整治、饮用水保护以及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工业污染的防治等工作。 4、平安法治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主要承担平安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能。负责辖区内平安建设、公共安全、法治建设、信访投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流动人口管理、重大风险防控化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负责政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社区)治理、综治、维稳、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巡查发现辖区内各类社会综合管理问题,及时进行派单调度、督办核查;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平安法治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网络信息技术平台建设维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安全、人民防空、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组织开展法治、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 (二)事业机构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镇农业、农技、农机技术推广工作;负责镇林业、水利、畜牧、渔业等各类服务工作;负责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示范引导培训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镇植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巩固脱贫和乡村振兴、农村体制改革、农村土地承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等工作;负责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等工作。 2.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党员群众服务工作;负责社会工作;负责推进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办理《漳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和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委托的事项,开展各项行政事务受理、代办服务等行政性、社会性服务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平台;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乡镇企业服务工作;负责镇各类惠农资金核算拨付工作,参与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镇社会保障、劳务输出工作;负责镇医疗卫生健康各项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负责村镇建设、乡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扶贫济困、公共就业、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社会事务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负责镇文化广播影视和乡村旅游工作;负责“农家书屋”建设等工作。负责社会公德教育,推动村(社区)公益事业发展;负责党群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协调等工作。 3.综合执法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对超出权限的执法事项,做好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 石川镇设财政所,在不改变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机构编制隶属关系、经费保障渠道的前提下,实行双重管理、以镇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不计入机构限额。 (三)派出机构设置 司法所(正科级)、市场监督管理所(正科级)、畜牧兽医站(股级)继续实行派驻体制,人员以镇管理为主,赋予镇工作考核权、任免建议权。 三、其他事项 负责人:马志强 中共石川镇党委书记 马 驰 石川镇人民政府镇长 办公地址:石川镇菜子川村大庄社 联系电话:0932-4931619 邮政编码:748300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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