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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城区智慧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08 15:19 信息来源: 漳县城市管理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有效解决城区机动车“停车难”的问题,方便市民停车,现将城区规划内已建成的公共停车设施及漳县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予以公示,2025年1月8日开始公示时限为20日,公示期满后于2025年1月28日实行停车收费统一管理。

监督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932—4862282

 

 

漳县公安局                       漳县发展改革局 

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1月8日

已建成道闸停车设施和人工收费车位台账       

序号

具体地址

土地性质

规划车位(个)

管理使用单位

1

泰安中路

公共区域

52

城市管理局

2

商贸街

公共区域

268

城市管理局

3

政务大厅

公共区域

123

城市管理局

4

汽车站

公共区域

44

城市管理局

5

贵清路

公共区域

808

城市管理局

6

武阳公园地下停车场

公共区域

297

城市管理局






已建成地磁和人工收费停车设施台账

序号

具体地址

土地性质

规划车位(个)

管理使用单位

1

东晖路

公共区域

118

城市管理局

2

武阳路

公共区域

99

城市管理局

3

陈庄路

公共区域

101

城市管理局

4

中山路

公共区域

17

城市管理局

5

泰安路

公共区域

137

城市管理局

6

人民公园

公共区域

33

城市管理局

7

蔺家庄路口

公共区域

9

城市管理局

8

碧岩路

公共区域

30

城市管理局

漳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标准收费

收费项目

区域

车辆类型

白天时段

8:00-23:00)

(元/小时)

夜间时段

23:00-8:00)

(元/小时)

备注

道路临时停车

泊位收费标准

人行道

小型车

1元+1元

免收

不足30分钟免收,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算,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全天收费不得超过8元。

车行道

小型车

2元+1元

免收

公共停车设施

收费标准

政府全额投资兴建的停车设施,火车站广场,公路客运货站,公交枢纽站,轨道交通换乘站、3A(含)以下旅游景点

小型车

2元+1元

5元

不足30分钟免收,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算,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全天收费不得超过10元。

大型车

5元+1元

8元

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设施收费标准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殡仪馆、银行、保险、电信、供水、供电、供气等)等面向公众开放的停车设施,物流、货运、超市、集贸批发市场等配套停车设施

小型车

1元+1元

3元

不足30分钟免收,原则上鼓励此类单位停车设施免费向公众开放。对社会车辆开放确需收费的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全天收费不得超过10元,下浮不限

大型车

2元+1元

5元

未封闭路面停车位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免费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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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漳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