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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10 20:31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漳县金钟镇金钟河河道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932-4863303                            传真:0932-4863303

通讯地址:漳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748300


序号

建设地点

建设单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漳县金钟镇金钟河河道治理工程(一期)

定西市漳县金钟镇

 

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

甘肃恒通国润环保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定西市漳县金钟镇,规划在金钟河流域综合治理河长7.01km,分维修加固段和新建堤防段进行治理。其中维修加固段治理河道长度0.43km,新建堤防段治理河道长度6.58km,河道清淤疏浚共2.025万m3。项目总投资1808.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115.5万元,占总投资的6.38%。

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一下工作: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施工方案及工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尽量减少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恢复;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不得存在漏油现象,合理摆放施工机械及建筑材料,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洪水期禁止涉水施工;严禁将施工废弃物在河滩随意堆放;加强施工人员教育管理,保护好陆生、水生动植物。

2、大气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要求,选用尾气排放达标的机械,并定期保养维护,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车速,运输路面及时清扫并根据天气情况洒水抑尘,使扬尘到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做好清淤工作人员的防护,清淤物及时清运,回填后及时用土压实覆盖减少臭气的扩散。

3、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洗漱废水严禁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基坑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避开雨天施工,建筑材料远离河道堆放并做好苫盖,涉水工程做好导流、围堰,河道清淤避开汛期进行。

4、声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定期保养维护,科学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区时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5、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利用建筑垃圾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妥善处理;施工场地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河道治理开挖土石方及沟道清淤物及时清运,不在现场堆放,剥离出的土石方及时回填,临时堆放的做好水土流失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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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漳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