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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4 16:10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县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定西市教育局印发《定西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定市教发〔2024〕51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生源及教育均衡发展要求,切实解决好“择校热”“大班额”等热点难点问题,现就漳县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原则。适龄幼儿(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在户籍所在地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就近入园,没有幼儿园的行政村幼儿可选择就近入园(学)。

(二)适龄幼儿划片入学原则。城区幼儿园招生采取区域划片入学,农村幼儿园按照辐射区域划片入学,适龄幼儿就近到划片区域内的幼儿园登记入学。

(三)优抚对象优先原则。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子女、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子女等按照相关规定在户籍或家庭实际住所地就近优先落实登记入学政策。

(四)严控大班额原则。学校要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违规跨片区招生,坚决禁止起始年级出现大班额。

二、招生计划

(一)幼儿园招生计划。农村幼儿园按照辐射区域招生,三岔幼儿园、四族幼儿园、新寺幼儿园只招生辐射区域内适龄幼儿。

(二)幼儿园招生计划。城区幼儿园计划招生小班幼儿1740人,其中县幼儿园240人,武阳幼儿园240人,实验幼儿园240人,县幼儿园盐川分园240人,文苑幼儿园(原职专幼儿园整体搬迁)200人,星星幼儿园180人,阳光幼儿园100人,添彩幼儿园150人,蓝天幼儿园150人。因城区学校学位供给能力有限,各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幼儿园招生片区划分

(一)农村幼儿园招生片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和行政村幼儿园、小学附设学前班登记招收辐射范围内的适龄幼儿(以户口本和家庭实际居住地住宅类房产为依据)。

(二)城区幼儿园招生片区划分(详见片区划分示意图)

县幼儿园:贵清路(西至茂盛西姆酒店段红沟桥,延红沟中轴线向西至步行街红沟桥南桥头)以北,泰安路(南接步行街红沟桥南桥头,北延伸至城关中学)以东区域内户籍或该区域内长住户及符合政策性安置对象的适龄子女。

县幼儿园学田坪分园:就近招生新庄村学田坪社、豆家坪社等区域内适龄子女,大班毕业幼儿就近升入东晖小学(花名册由县幼儿园核定并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县幼儿园盐川分园:陈庄路以西,杜家庄村以东区域内户籍或该区域内常住户及符合政策性安置对象的适龄子女。

文苑幼儿园(原职专幼儿园整体搬迁):贵清路以南(东至商贸街,西至文苑路),文苑路以西(南至贵清路,北接武阳路向西延伸陈庄路(不含该路段南面商铺),滨河路以北(东至商贸街,西至陈庄路),商贸街以西(南至滨河路,北至贵清路),陈庄路以东(南至滨河路,北至武阳路)区域和武阳镇包家山村区域内户籍或该区域内常住户及符合政策性安置对象的适龄子女。

武阳幼儿园:贵清路以北(东至泰安路,西至文苑路),泰安路以西(南接贵清路,北延伸至城关中学),文苑路以东(南至贵清路,北接武阳路向西延伸陈庄路(含该路段南面商铺)区域内户籍或该区域内长期住户及符合政策性安置对象的适龄子女。

实验幼儿园:商贸街以东,贵清路(含西至步行街红沟桥南桥头延红沟中轴线向东至茂盛西姆酒店段红沟桥及以东区域)以南,滨河路以北及武阳镇胡家屲村、蔺家湾村、何家山村、王家河村、孙家峡村、柯寨村、新庄门村、庞家湾村及董家庄村张家磨社等区域内户籍或该区域内常住户及符合政策性安置对象的适龄子女。

星星幼儿园:按照下达招生指标就近招收城区有户、有房及务工(经商)等符合政策性安置人员适龄子女。

阳光幼儿园:按照下达招生指标就近招收城区有户、有房及务工(经商)等符合政策性安置人员适龄子女。

添彩幼儿园:按照下达招生指标就近招收城区有户、有房及务工(经商)等符合政策性安置人员适龄子女。

蓝天幼儿园:按照下达招生指标就近招收城区有户、有房及务工(经商)等符合政策性安置人员适龄子女。

四、登记注册

(一)登记时间。请家长于2024年7月10日—12日期间在对应片区幼儿园实地登记。

(二)幼儿园登记核查顺序

第一顺序:片区内符合安置政策的儿童(烈士子女、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等各类符合政策性安置对象子女)。

第二顺序:片区内户籍儿童(有户有房)。

第三顺序:片区内房产儿童(无户有房,以同一户口簿上监护人房产为准,需提供住宅类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第四顺序:片区内随迁儿童(以居住证、营业执照、劳动人事部门备案的务工合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为准)。

幼儿园按顺序对各类儿童进行审核招生,完成上一类别顺序招生后方可开始下一顺序招生,下达招生计划招满为止。监护人根据报名条件和招生片区划分,在规定时限内选择片区内学校完成入学登记,因家长择校等原因漏报、误报、迟报,造成不能到片区幼儿园入园后果的,责任家长自负。

(三)登记手续。学生登记报到时,家长务必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相关证件,如通过虚假证件骗取城区报名资格的,无论何时发现均取消城区入学资格,返回户籍地就近入学。城区户籍、有住房的按照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片区,到片区幼儿园申请入园登记。需提供本人户口簿(2024年1月1日前办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宅类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正式合同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2024年7月15日前办理)、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务合同、现在仍实际营业的营业执照(2024年7月1日前办理并在有效期内)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居住地就近片区幼儿园登记报名。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等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家长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户籍或实际居住地招生片区就近优先申请登记入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加强对全县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县上成立了领导小组。各学区、幼儿园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发布幼儿园招生公告,制定本园2024年招生工作细则,依照登记报名顺序分类安排时间节点,有序开展登记招生工作。

(二)坚持原则,公开透明。幼儿园招生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影响面大,政策性强,各幼儿园要坚持原则,掌握政策,发扬为民务实清廉作风,认真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各学区、幼儿园要加大招生工作宣传力度,自本方案下发之日开始,主动公示报名方式、报名流程、报名时间、招生条件、招生片区、资料准备、咨询电话等信息。同时,设置专门办事窗口,宣传、解释招生政策,接待家长咨询,确保招生政策应知尽知。凡违规招生、超计划招生的学生不予在学籍系统建档,不予核拨违规招收学生的幼儿园保教费补助资金。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统筹谋划,控制班额。各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招生入学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和学生资助管理要求开展招生工作,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跨片区招生,严禁招收不足龄幼儿入学。强化源头管理,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标准班额。城区幼儿园必须认真核对学生户口簿、住宅类房产证(购房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信息并安排人员实地核查,确保学生登记注册信息准确无误。

(四)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各幼儿园要切实强化管理、周密部署,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人、各司其职,确保万无一失,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招生工作的监察监督,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932-4861719(教育局基教股)、0932-4862223(教育局办公室)。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原则、玩忽职守、破坏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漳县2024年城区幼儿园招生片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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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漳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