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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在外卖平台配送环节安全工作的告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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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在外卖平台 配送环节安全工作的告知书 各在漳外卖平台企业及分支机构: 根据《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安委发(2022)10号)、《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甘市监发(2023)46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压实外卖平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电动自行车在外卖平台配送环节安全工作告知如下: 一、切实压实压细外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外卖平台企业要进一步压实压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开展警示宣传、曝光违法行为等措施,指导骑手强化通行和停放充电安全意识;通过升级后台管理和安全评价系统,进行骑手轨迹分析等措施,对骑手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和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及时进行警示处理;要引导骑手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并及时开展注册登记。 二、加强对外卖送餐员的管理。外卖平台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外卖送餐员的管理,外卖送餐员送餐(交通)工具须依法悬挂号牌、送餐过程不得使用报废、非法拼(改)装等不合格交通工具,外卖送餐员送餐过程中须遵守交通法规、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禁止超负荷劳动、疲劳驾驶等情况。 三、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同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认真落实《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卖平台安全监管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市监发(2022)180号)要求,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对外卖送餐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意识,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做好相关监督检查。 特此告知。 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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