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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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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2023年11月15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联系电话:0932-4863303(传真) 邮 箱:zhangxianhbj@163.com 通讯地址:漳县武阳镇武阳路51号 邮 编:748300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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