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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621125/2022-00325 信息分类: 党政文件
主题分类: 发文日期: 2022-09-28
文件编号: 漳发〔2022〕58 号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漳县
漳发〔2022〕 号中共漳县县委 漳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09-28 11:24 信息来源: 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省、市属在漳各单位: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漳县县委    漳县人民政府

2022825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甘发〔2022〕3号)和中共定西市委、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发〔2022〕11号),结合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三新一高”导向,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问题导向、环保为民”“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系统观念、协同增效”“改革引领、创新驱动的基本原则,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协同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兰西城市群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落实落地,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漳县

2025年,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细颗粒物浓度、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不发生人为导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3个地表水控断面漳河高尧村、榜沙河马力桥、龙川河龙川河桥断面分别达到Ⅲ类、Ⅱ类、Ⅱ类,达标类100%城区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达标率100%;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33吨、35吨、18.6吨和2.78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上下达任务;土壤污染风险有效管控,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新水平,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到2035年,全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美丽漳县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二、坚持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有效促进绿色转型发展

(一)深入实施碳达峰行动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贯彻落实好省碳达峰“1+1+N”政策,制定分领域、分行业和重点企业(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碳达峰实施方案及相关保障方案积极推进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和建材等行业碳达峰行动。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前提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加强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推进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落实国家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配合市局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积极推进低碳和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工作。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

(二)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立足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基本情,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着力增加风电、光伏发电、太阳能热发电抽水蓄能发电等非化石能源供给,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县清洁能源新增装机容量突破22万千瓦,累计装机突破23.8万千瓦。大民用散煤替代力度,大力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实施。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洁取暖需求。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对照《甘肃省“两高”项目处置清单》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两高”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

(四)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根据国家安排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推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绿色制造,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

(五)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9环境管控单元,强化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分区管控,推动“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落地应用,建立动态更新与定期调整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行业企业环境风险管控,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禁止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项目准入。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积极推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数据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共享,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社会经济影响评估。推动园区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全覆盖。

(六)稳步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发展积极培育绿色环保产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重点企业带动作用,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大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勘察设计与施工、咨询服务发展力度,大力推动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制定支持绿色环保产业发展配套政策,大力发展第三方治理模式,加快市场化发展进程。鼓励国有资本向绿色环保产业倾斜,引导非公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修复治理。

(七)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建立绿色生活消费激励机制,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建设,营造绿色低碳生活良好氛围。

三、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治理

(一)深入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加大结构调整和污染源治理力度,实施精准管控。全面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工业企业排放监管,严防秸秆焚烧,关注通道传输污染,加强散煤管控,做好节日烟花爆竹禁限放。按照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坚决防止人为导致重污染天气发生。科学应对沙尘天气,全面做好预报预警。

(二)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全面推进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按照国家要求,执行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标准,落实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标识制度。积极推动水泥行业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全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整治,推进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三)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统筹油、路、车治理,提升交通运输轨道化、电气化、清洁化水平。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全县城市公共交通、公务用车电动化进程。全面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六b排放标准,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推进全黑烟车抓拍系统建设,力争实现县域全覆盖。全面保障油品质量,实施更加严格的车用汽油质量标准。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健全运输结构调整长效激励机制,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

(四)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县城及周边为重点,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加强城市保洁和清扫。开展餐饮油烟污染及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管控。以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实施恶臭综合治理。深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适时调整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并开展评估,严格执行《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工业、施工、交通、社会生活噪声监管,提升噪声自动监测能力,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到2025年,县级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四、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建设美丽河湖

(一)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统筹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强化溯源整治,加强工业、农业、生活源水污染防治,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和雨污分流改造,杜绝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对进水情况出现明显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因地制宜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增强河湖自净功能。加强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有序推进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22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并制定整治方案,由县政府公开黑臭水体名单及达标期限。到2025年,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深入落实《漳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维护水源涵养功能,推动以草定畜、定牧。加强漳河、榜沙河龙川河等流域内水土保持治理。持续推动沿河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加强工业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沿线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善配套收集管网,不断改善漳河河流水质。开展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基本摸清漳河、榜沙河、龙川河等主要河流污染状况。持续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一控”是指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和农业水环境污染。“两减”是指化肥、农药减量使用。“三基本”是指畜禽粪污、农膜、农作物秸秆基本得到资源化、综合循环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基本完成尾矿库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国家和省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2025年,确保我县漳河、榜沙河、龙川河省控断面漳河高尧村、榜沙河马力桥、龙川河龙川河桥断面分别达到Ⅲ类、Ⅱ类、Ⅱ类,达标100%,及主要支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

(三)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巩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与治理成果,持续加强县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组织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校准核实工作,规范制作新建各级水源保护区矢量图,有序构建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张图”。基本完成全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勘界立标并开展问题整治,提升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

(四)“三水”统筹做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做好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优化实施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对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制定实施限期达标方案。持续加大工业集聚区污水治理力度,持续推进省级及以下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鼓励有条件的集聚区实施工业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加快推进全县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高耗水行业发展,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定全县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构建完善的流域生态流量及过程监管机制,有效推进全县生态流量管理全覆盖。有序开展河湖岸线带划分工作,逐步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试点。配合开展重点流域水生生物调查工作。

(五)加强城市再生水循环利用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以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为主要水源,构建再生水循环利用系统,在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

(六)深化水岸污染协同治理持续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到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积极推进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建设,减少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跨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有效防范跨界流域突出水污染事件。积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积极申报美丽河湖试点示范,持续推进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五、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一)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注重统筹规划、有效衔接,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臭水体为重点,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持续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健全完善农膜回收利用体制机制与网络体系。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完成103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常住农户的80%左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4%,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0%以上,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二)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印发实施《漳县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方案》,2022年底前完成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首批排查,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较重区域实施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依法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与追溯制度。到2025年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左右

三)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土地规划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和储存场所用地的,变更前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应用,纳入优先管控名单内的关闭搬迁遗留地块应在2022年底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四)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编制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建立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开展新污染物调查评估,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

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持续开展全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前期工作,逐步划定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并强化保护措施,逐步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污染风险管控。推进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和监测网络建设,健全分级分类的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探索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在地表水、地下水交互密切的典型区域开展污染综合防治试点。

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巩固提升重点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实施渭河源林草生态扶贫巩固提升项目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积极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绿满陇中”计划。强化湿地保护。加快推进兰西城市群生态建设。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督评估。到2025年,全森林覆盖率达到18.32%,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8.41%,湿地保护率不小于17.39%。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加强生物多样性监督执法力度。有序推进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状况调查监测。加强秦岭细鳞鲑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水生动物栖息地保护,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力度。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加快构建和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状况监测评估,不断提升生态保护监管能力。深入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自然保护地内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

)强化核与辐射监管强化核技术利用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管。加强电磁辐射监管及污染防治。强化风险预警监测和应急响应,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强化辐射事故应急监测与处置能力。配合做好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全核与辐射监管队伍、能力建设。

)严密防控环境安全风险加强重点流域环境风险综合管控,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有序开展涉危险废物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和风险管控。加强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探索在漳河、榜沙河、龙川河开展风险防控工程体系建设。选取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高风险路段开展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建设。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县级应急响应能力。2023年底前配合市上建成环境应急物资库。开展涉重金属企业的排查整治行动。推进水质监测预警站点建设。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严格涉重金属行业环境准入

七、夯实工作基础,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强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全过程管理。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侦办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主观恶意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探索建立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普及。

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绿色电价政策。全面落实森林、草原、湿地、耕地、水流、沙化土地等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配合开展黄河流域生态补偿工作。落实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制度。发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引导作用。深化企业环保信用制度建设。加强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三)完善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资金投入力度,切实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落实。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地区,政府当年环境治理投入不得低于上年。按照生态环境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要求,落实支出责任。加强有关转移支付分配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相衔接。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

(四)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逐步构建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开展污水处理厂差别化建设和精准提标。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监测监管。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加快完善医疗废物收运转运处置体系。

(五)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构建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提升移动源监管能力,提高执法效能。严肃查处监测、环评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

(六)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构建全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补齐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水生态环境、温室气体排放等监测短板,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完善现代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强化全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管理。持续推动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七)构建服务型科技创新体系聚焦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等重点领域卡脖子”技术需求,探索实行“揭榜挂帅”赛马制度,积极支持生态环境各类创新平台建设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科研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生态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托管服务和第三方治理。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分级抓落实的攻坚机制。县级关部门要对照重点任务分工,加强日常督促落实,统筹做好政策指导和解读,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强化县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确保日常工作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部门加快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落地实施。政府负责地方具体攻坚任务的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和监督责任,政协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责任,法院和检察院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责任。生态环境部门要做好任务分解,加强调度评估,重大情况及时向同级地方党委、政府报告。县级党委政府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

(三)强化监督考核健全完善定期调度和督查督办机制,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充分运用党政履责管理督考平台,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强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县广播电视台、漳县党政网等传统媒体“漳县生态环境”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矩阵作用,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发展壮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力量,深入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健全公众监督,鼓励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凝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社会合力。讲好生态文明建设漳县故事”。

(五)强化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机构能力标准化建设,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序列,加强基层执法力量配备,统一保障执法用车和装备配备,强化岗位练兵,提升执法能力。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注重选拔任用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

 

附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分工台账

 

                 


附件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分工台账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一、坚持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有效促进绿色转型发展

(一)深入实施碳达峰行动

1

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群众正常生活的关系。贯彻落实好省碳达峰“1+1+N”政策。

县发展改革局

县双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

制定分领域、分行业和重点企业(漳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等)碳达峰实施方案及相关保障方案及保障措施。

县发展改革局

县工信局

县双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

积极推进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和建材等行业碳达峰行动。

县发展改革局

县工信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双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

加强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推进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政府国资委、县统计局、县政府金融办、人行漳县支行营业室

 

一)深入实施碳达峰行动

5

落实国家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

配合市局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管控。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

积极推进低碳和适应气候变化试点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发展改革局

县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8

健全排放源统计调查、核算核查、监管制度。

县双碳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县住建局、县林草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

9

将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县直相关部门

(二)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10

着力增加风电、光伏发电太阳能热发电、抽水蓄能发电等非化石能源供给,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县发展改革局

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府国资委、国网漳县供电公司

 

(二)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11

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县清洁能源新增装机容量突破22万千瓦,累计装机突破23.8万千瓦。

县发展改革局

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府国资委、国网漳县供电公司

12

加大民用散煤替代力度,大力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实施。

县住建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乡村振兴局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

13

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对照《甘肃省“两高”项目处置清单》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两高”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

县发展改革局

县工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市场监管局

(四)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14

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根据国家安排依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评价认证。

县工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发展改革局

15

推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绿色制造,加快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县发展改革局

县工信局

县市场监管局

16

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县工信局

县科技局

县商务局

 

(四)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17

大力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县发展改革局

县工信局

18

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县发展改革局

县工信局

19

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

县水务局

县工信局

县住建局

县农业农村局

(五)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20

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9环境管控单元,强化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分区管控,推动“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落地应用,建立动态更新与定期调整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直相关部门

21

漳河、龙川河、榜沙河等黄河支流所在区域要严格控制企业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禁止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项目准入。

县发展改革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工信局

县应急局

22

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积极推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数据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数据共享,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社会经济影响评估。

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直相关部门

23

推动园区规划环评和跟踪评价全覆盖。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

 

(六)稳步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发展

24

积极培育绿色环保产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重点企业带动作用,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发展改革

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林草中心统计局

25

加大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勘察设计与施工、咨询服务发展力度

发展改革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科技局

工信局

26

大力推动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


27

制定支持绿色环保产业发展配套政策,大力发展第三方治理模式,加快市场化发展进程。

县发展改革局

县直相关部门

28

鼓励国有资本向绿色环保产业倾斜,引导非公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修复治理。

县政府国资委

县自然资源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发展改革局

县财政局

(七)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29

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县教育局

县直相关部门

30

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

县发展改革局

县住建局

县商务局

县直相关部门

31

建立绿色生活消费激励机制,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建设,营造绿色低碳生活良好氛围。

县发展改革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直相关部门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治理

(一)深入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32

聚焦秋冬季细颗粒物污染,加大结构调整和污染源治理力度,实施精准管控。全面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工业企业排放监管,严防秸秆焚烧,关注通道传输污染,加强散煤管控,做好节日烟花爆竹禁限放。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发展改革工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

33

按照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要求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坚决防止人为导致重污染天气发生。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工信局

县应急局

34

科学应对沙尘天气,全面做好预报预警。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气象局

(二)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35

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全面推进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规范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发展改革局

县工信局

县商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

36

按照国家要求,执行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标准,落实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标识制度。

县市场监管局

县工信局

县商务局

 

(二)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

37

积极推动水泥行业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全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发展改革局

县工信局

县住建局

县市场监管局

38

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整治,推进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工信局

县发展改革局

(三)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39

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有序推广清洁能源汽车。

县工信局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财政局

县商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40

统筹油、路、车治理,提升交通运输轨道化、电气化、清洁化水平。

县交通运输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41

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县住建局

县发展改革局

国网漳县供电公司

42

有序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公务用车电动化进程。

县工信局

县机关事务

县发展改革局

县交通运输局

43

全面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六b排放标准,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44

推进全黑烟车抓拍系统建设,力争实现全覆盖。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公安局

(三)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45

全面保障油品质量,实施更加严格的车用汽油质量标准。

商务局

 

县发展改革局

县市场监管局

46

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

县工信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发展改革局

(四)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

47

县城及周边为重点,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

县住建局

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水务局

县综合执法局

48

加强县城保洁和清扫。

县综合执法局


49

开展餐饮油烟污染及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50

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管控。

县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发展改革局

51

以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实施恶臭综合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工信局

52

深化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发展改革局

县工信局

 

(四)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

53

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适时调整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并开展评估,严格执行《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工业、施工、交通、社会生活噪声监管,提升噪声自动监测能力,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到2025年,县级城市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

县住建局

县文体旅游局

县交通运输局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建设美丽河湖

(一)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54

统筹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县住建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水务局

55

强化溯源整治,加强工业、农业、生活源水污染防治,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和雨污分流改造,杜绝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

县住建局

县工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农业农村局

56

对进水情况出现明显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

县住建局


57

因地制宜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增强河湖自净功能。

县水务局

县住建局

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农业农村局

 

(一)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58

加强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有序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2022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并制定整治方案,统一由县政府公开黑臭水体名单及达标期限。到2025年,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县住建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直相关部门

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

59

严格落实“四水四定”要求,深入落实《漳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

发展改革局

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0

维护水源涵养功能,推动以草定畜、定牧。加强漳、榜沙河、龙川河等流域内水土保持治理。

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水利专责组

专责组成员单位

61

持续推动沿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加强工业综合治理

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污染防治专责组

专责组成员单位

62

统筹推进沿线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善配套收集管网,不断改善漳河河流水质。

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污染防治专责组

专责组成员单位

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

63

开展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基本摸清漳河、榜沙河、龙川河等主要河流污染状况。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直有关部门

64

持续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一控”是指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和农业水环境污染。“两减”是指化肥、农药减量使用。“三基本”是指畜禽粪污、农膜、农作物秸秆基本得到资源化、综合循环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县农业农村局  县水务局

县直有关部门

65

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基本完成尾矿库污染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发展改革局

县应急局

66

持续推进国家和省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

县直有关部门

各乡镇

67

2025年,确保我县3个地表水省控断面漳河高尧村、榜沙河马力桥、龙川河龙川河桥断面分别达到Ⅲ类、Ⅱ类、Ⅱ类,达标100%。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直有关部门

68

2025年,确保我县漳河、榜沙河、龙川河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

县水务局

县直有关部门

(三)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69

巩固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与治理成果,持续加强县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水务局

县直有关部门

(三)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70

组织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矢量边界信息校准核实工作,规范制作新建各级水源保护区矢量图,有序构建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张图”。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水务局

71

基本完成全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勘界立标并开展问题整治,提升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住建局

县水务局

县直有关部门

(四)“三水”统筹做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72

优化实施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制定实施限期达标方案。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直有关部门

73

持续加大工业集聚区污水治理力度,持续推进省级及以下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鼓励有条件的集聚区实施工业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

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工信局

县科技局

县住建局

县商务局

74

加快推进全县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

县住建局

县发展改革局

75

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高耗水行业发展,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

县水务局

县直有关部门

76

制定全县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构建完善的流域生态流量及过程监管机制,有效推进全县生态流量管理全覆盖。

县水务局

县直有关部门

(四)“三水”统筹做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77

有序开展河湖岸线带划分工作,逐步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试点。

县水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直有关部门

78

配合开展重点流域水生生物调查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直有关部门

(五)加强城市再生水循环利用

 

79

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以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为主要水源,构建再生水循环利用系统,在城市绿化、道路清扫、建筑施工及生态景观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

县住建局

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

(六)深化水岸污染协同治理

80

持续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到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81

加强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积极推进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建设,减少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直相关部门

(六)深化水岸污染协同治理

82

加强跨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有效防范跨界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水务局

县应急局

83

积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积极申报美丽河湖试点示范,持续推进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水务局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一)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84

注重统筹规划、有效衔接,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25年,完成103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常住农户的80%左右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住建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乡村振兴局

85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4%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住建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乡村振兴局

86

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臭水体为重点,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水务局


87

持续加强农村垃圾治理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0%以上

县住建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水务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乡村振兴局

88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2025年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

县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一)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89

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健全完善农膜回收利用体制机制与网络体系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

县农业农村局

县发展改革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供销联社

90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县畜牧兽医中心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二)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91

印发实施《漳县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工作方案》,2022年底前完成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首批排查,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较重区域实施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粮食和储备局

92

依法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

县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93

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与追溯制度。

县粮食物资储备中心

县农业农村局

94

2025年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左右

县农业农村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三)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95

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

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三)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96

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

97

土地规划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和储存场所用地的,变更前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住建局

98

从严管控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

县自然资源局

县工信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99

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应用,纳入优先管控名单内的关闭搬迁遗留地块应在2022年底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四)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100

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发展改革局

县工信局

县卫生健康局

101

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编制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建立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开展新污染物调查评估,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102

持续开展全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前期工作,逐步划定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并强化保护措施,逐步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污染风险管控。推进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和监测网络建设,健全分级分类的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水务局

103

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探索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在地表水、地下水交互密切的典型区域开展污染综合防治试点。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一)巩固提升重点区域生态系统质量

104

实施渭河源林草生态扶贫巩固提升项目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积极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县林草中心

县自然资源局

县直相关部门

105

持续深入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绿满陇中”计划强化湿地保护。2025年全森林覆盖率达到18.32%,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8.41%,湿地保护率不小17.39%。

县林草中心   县珍惜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县直相关部门

(一)巩固提升重点区域生态系统质量

106

加快推进兰西城市群生态建设。

县发展改革局

县直相关部门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107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加强生物多样性监督执法力度。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林草中心

县直相关部门

108

有序推进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状况调查监测

县农业农村局

县林草中心

县直相关部门

109

加强秦岭细鳞鲑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水生动物栖息地保护,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构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县珍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县林草中心

县发展改革局

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畜牧兽医中心

110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力度。

县林草中心

县珍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县农业农村局

111

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中心、县卫生健康局、县林草中心

)强化生态保护监管

112

加快构建和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生态状况监测评估,不断提升生态保护监管能力。

县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水务局

县林草中心


)强化生态保护监管

113

深入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自然保护地内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旅游局、县林草中心

114

积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不断巩固创建成效。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强化核与辐射监管

115

强化核技术利用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自然资源局

116

强化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管。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117

加强电磁辐射监管及污染防治。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工信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文体旅游局

国网漳县供电公司

118

强化风险预警监测和应急响应,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强化辐射事故应急监测与处置能力。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公安局

县应急局

县卫生健康局

119

加强全核与辐射监管队伍、能力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委编办

县发展改革局

县财政局

县人社局

)严密防控环境安全风险

120

加强重点流域环境风险综合管控,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局

121

有序开展涉危险废物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和风险管控。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应急局

122

加强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发展改革局

县工信局

123

探索在漳河、榜沙河、龙川河开展风险防控工程体系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水务局

县应急局

124

选取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高风险路段开展环境风险防控工程建设。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应急局

125

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县级应急响应能力。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直相关部门

126

2023年底前配合市上建成环境应急物资库。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127

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行动。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工信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应急局

县市场监管局

)严密防控环境安全风险

128

推进水质监测预警站点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129

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严格涉重金属行业环境准入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发展改革局

县工信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农业农村局

、夯实工作基础,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130

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强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全过程管理。

县人大常委会

法工委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直相关部门

131

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侦办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主观恶意的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直相关部门

132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展改革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草中心

(一)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133

探索建立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政府国资委、县市场监管局、人行漳县支行营业室

134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普及。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

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

135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县发展改革局

县财政局

县税务局

县直相关部门

136

落实绿色电价政策。

县发展改革局


137

全面落实森林、草原、湿地、耕地、水流、沙化土地等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配合开展黄河流域生态补偿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

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中心

138

落实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制度。

县发展改革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政府金融办、人行漳县支行营业室

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

139

加强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县政府金融办

县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县财政局、人行漳县支行营业室

140

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政府金融办、人行定漳县支行营业室

(三)完善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

141

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资金投入力度,切实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落实。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地区,政府当年环境治理投入不得低于上年。按照生态环境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要求,落实支出责任。

县财政局

县直相关部门

142

加强有关转移支付分配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相衔接。

县财政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直相关部门

143

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

县财政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县政府金融办、县税务局

(四)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

144

逐步构建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工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畜牧兽医中心

(四)实施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

145

开展污水处理厂差别化建设和精准提标。

县住建局

县发展改革局

146

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监测监管。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住建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乡村振兴局

147

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加快完善医疗废物收运转运处置体系。

县卫生健康局

县发展改革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五)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148

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构建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直相关部门

149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提升移动源监管能力,提高执法效能。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150

巩固“洋垃圾”零进口成效。

县发展改革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商务局

县直相关部门

(五)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151

严肃查处监测、环评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六)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152

构建全生态环境监测新格局,补齐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水生态环境、温室气体排放等监测短板,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完善现代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中心、县气象局

153

强化全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管理。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市场监管局

154

持续推动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局

(七)构建服务型科技创新体系

155

聚焦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等重点领域卡脖子”技术需求,探索实行“揭榜挂帅”赛马制度,积极支持生态环境各类创新平台建设。

县科技局

县直有关部门

156

推广生态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托管服务和第三方治理。

县发展改革局

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

157

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科研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县科技局

县直有关部门

漳发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pdf

 

 解读链接:http://www.zhangxian.gov.cn/art/2022/9/28/art_727_1582863.html

 

 

 

 

 

 

 

 

 

 

 

 

 

 

 

 

 

 

                 

 中共漳县县委办公室                          2022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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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漳县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