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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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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言 长期以来,我县由于基础条件差、经济总量小,财政收入少、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低,经济社会发展一直比较滞后。1986年漳县被列入全省重点扶持贫困县,1988年被列入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1998年被确定为全国妇联定点帮扶县,2002年被列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1年被列入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片区和全省25个特别困难县之一。 “十三五”时期,是全县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努力与全市全省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科学制定和实施《漳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对于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如期完成全县“十三五”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突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要依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共定西市委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定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定西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中共漳县县委漳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政策文件编制,立足县情实际,结构严谨、内涵丰富、措施具体,是指导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框架性蓝图和纲领性文件。 《规划》共分总则、总体形势、总体要求、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公共服务保障、金融支撑、劳动力素质提升、东西扶贫协作、投资估算、保障机制等十二章65个方面,总投资57.12亿元。
第一章 总 则
一、规划背景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向人民、向世界、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里程碑,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最艰巨的任务是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开创了扶贫开发和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事业新局面。“十三五”时期是全力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出台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向全党全国全社会发出消灭贫困的决战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和模式,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国务院《“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紧盯到2020年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任务,深化拓展“1236”扶贫攻坚行动,制定出台“1+17”精准扶贫方案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坚持做到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评、保障“六个精准”,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行动,推动扶贫政策向特困片带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村户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全面加快了脱贫攻坚进程。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各项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谋划制定了“1+16+5”精准扶贫方案、《中共定西市委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定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紧盯“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强化九个清单式管理,将政策向扶贫倾斜、资金向扶贫聚集、项目向扶贫靠拢、力量向扶贫整合,初步走出了一条具有定西特色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之路,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谋划制定了“1+19+4”精准扶贫方案、《漳县深入推进“1236”扶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中共漳县县委漳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紧盯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稳定脱贫目标,大力开展精细精确精微的“绣花式”扶贫,强力推进“七个一批”及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帮扶措施落到实处,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二、规划依据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特别是在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和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 3.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4号); 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中办厅字〔2016〕16号); 5.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9号); 7.国务院扶贫开发办公室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30号); 8.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意见》(甘发〔2013〕13号); 9.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甘发〔2015〕9号); 10.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甘发〔2015〕19号); 11.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甘发〔2016〕9号); 12.中共甘肃省委为民富民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甘肃省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推动行动与扶贫攻坚行动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甘联领发〔2015〕4号); 13.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饮水安全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等十七个精准扶贫配套文件的通知》(甘办发〔2015〕28号); 14.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的考核办法》(甘办发〔2016〕3号); 15.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贫困退出验收办法>的通知》(甘办发〔2016〕73号); 16.中共定西市委、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定发〔2015〕13号); 17.中共定西市委、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定西市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发〔2016〕8号); 18.中共定西市委、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定发〔2016〕9号); 19.定西市人民政府《定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定政发〔2016〕21号); 20.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务局市扶贫办关于饮水安全工程支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等十六个精准扶贫配套文件的通知(定办发〔2015〕85号); 21.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精准扶贫业绩考核评价的意见》(定办发〔2015〕86号); 22.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效解决脱贫人口返贫问题的意见》(定办发〔2015〕88号); 23.中共漳县县委、漳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漳委〔2015〕7号); 24.漳县县委、漳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漳发〔2016〕12号); 25.漳县人民政府《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漳政发〔2016〕86号); 26.中共漳县县委办公室、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水务局县扶贫办关于饮水安全工程支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等十九个精准扶贫配套文件的通知(漳办发〔2015〕25号); 27.漳县县委办公室、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有效解决脱贫人口返贫问题的意见》(漳办发〔2015〕27号); 28.其他政策法规。 三、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全县13个乡镇、135个行政村(扶贫建档立卡数),重点对象为建档立卡的68个贫困村和4.1976万贫困人口。
第二章 总体形势
一、“十二五”扶贫成就 “十二五”期间,全县上下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全面落实“1+19+4”精准扶贫政策措施,有力推进灾后重建、行动和精准扶贫深度融合、联动共促,累计减少贫困人口4.72万人,贫困面下降到21.96%,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 1.减贫增收任务全面完成 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11年的2960.05元提高到2014年的4430元,2015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507元。 专栏1 2011-2015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 单位:元
全县贫困人口从2011年底的8.75万人减少到2015年底的4.17万人,减少4.58万人。
2.农村基础条件不断改善 建成通村道路927公里,建制村通畅率达到100%;解决农村7.17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改造农村危旧房1.3万户;贫困村内自然村动力电覆盖率达到100%。 3.富民产业培育发展壮大 大力推行“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产业化经营形式,组织加工销售农产品60多万吨,占农产品总产量的35%。引导群众走联户养殖新路,新发展规模养殖户1663户、养殖场2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210个,成员总数达到10912户 ,占全县总农户的 26.4%。创建旅游专业村2个,“农家乐”100户,新增带动就业人数300人以上。 4.易地扶贫搬迁有序推进 通过改善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搬迁目标。对有意愿搬迁的879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在13个村社。对在“7·22”地震灾害中受灾严重且居住在高山等环境恶劣地区的839户,通过搬迁安置到便于生活和发展的12个集中安置点。 5.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全县农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提高到90.18%,适龄儿童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9.3%;村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实现全覆盖,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日益丰富;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实现全覆盖,新农合参合率提高到98%;城乡低保保障标准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对象实现政策性脱贫。 6.农户融资渠道有效拓宽 “十二五”期间,累计发放惠农贷款1.7亿元,精准扶贫专项贷款1.24亿元,妇女小额贷款1.38亿元,“”惠农等小额担保贷款5.1亿元,发放互助资金借款0.49亿元。 7.劳动力素质明显提高 加强县委党校、职业中专、乡镇实训基地建设,开展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培训,增强贫困群众的市场意识、创业能力和致富本领。完成“两后生”培训4600人,其中“一村一名大学生”90人,青壮年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人数2110人,职业技能鉴定人数2400人,实施农民技能培训3万多人。 8.扶贫机制创新成效显著 坚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扶贫攻坚工作全过程,不断探索既符合中央和省市要求,又体现漳县特色的扶贫开发之路。三级书记抓脱贫层层靠实责任。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坚持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扶贫,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靠实责任。先后制定《漳县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漳县扶贫建档立卡和大数据平台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完善督查考核机制。识贫校贫精准进退管理。运用全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漳县试点成功经验,完善“正反向精准识别”,推广普及“九不准”工作法,确保了贫困对象识别精准;建立健全村级初审、乡镇复审、行业部门审核、扶贫部门核定备案的“四级联审”制度,高效完成了大数据平台建设任务。规范退出机制,严格落实“4342”脱贫验收责任体系和精准脱贫问责办法,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大力发展富民产业。立足县域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劳务、中药材、蚕豆、草畜、沙棘等六大特色优势产业和核桃、苗木、油用牡丹、无公害蔬菜、电子商务、妇女手工编织等六大新型富民产业,实现了“一乡一品、一村一业、一户一特”。资产收益模式提高扶贫效益。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折股量化、配股到户”,贫困户以股权入股合作社或农业龙头企业,获得长效经济收益;积极创新专项贷款投放模式,先后探索出贫困户直贷式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或能人带动等模式;加快推进互助资金全覆盖计划,探索出互助资金自主运行模式和担保增信模式。基层党建引领助推作用凸显。以农村党支部为主导,以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为抓手,以农民党员、致富能手为骨干,以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目标,建立了“支部+”模式,把加强基层党建与促进农村发展有机结合,巩固农村党组织对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作用和执政根本,实现基层党建与精准扶贫联动整推。旅游扶贫成效显著。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建成农家乐143户。贵清山、遮阳山列入全省“精品丝绸之旅”旅游线路,全县累计接待游客553万人次,实现综合经济收入13亿元。旅游业带动商贸、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繁荣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 二、“十三五”脱贫攻坚面临的形势 面临的机遇。国家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中央出台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省、市也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特别是中央财政一般性和专项性转移支付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交通、水利、电力、信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生态工程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为全县加快脱贫攻坚步伐提供了新机遇。 面临的挑战。全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返贫率高,脱贫攻坚形势依然严峻,全县剩余的68个贫困村和4.17万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自然条件艰苦、信息不畅、产业和社会发展程度低的边远村社,村社之间距离较远,贫困人口居住分散,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村组道路建设依然滞后,自然村公路仅仅只是乡镇自筹资金修建,仍处于以通为主的初级发展阶段;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总体处于增收链、价值链低端,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不大,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产业转型升级的任务依然艰巨;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还不够完善,养老、助残及妇儿青少等服务设施相对短缺的问题依然存在。
第三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定西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采取超常规办法,大力开展精细精确精微的“绣花式”扶贫,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扎实推进“七个一批”及危房改造、安全饮水清单式管理,健全完善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全力补齐脱贫短板,举全县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与全市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委领导,实行分级负责。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县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2.坚持政府主导,增强社会合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3.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更加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改进帮扶方式,教育激励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增强勤劳致富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不断强化自我发展能力。 4.坚持精准扶贫,提高扶贫成效。坚持以“六个精准”统领脱贫攻坚工作,精确瞄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大力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工程,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 5.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坚持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并重,探索生态脱贫、绿色发展新路子,实现产业强、群众富、生态美,让贫困人口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 6.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政策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提高脱贫成效为目标,充实完善“1+19+4”精准扶贫政策,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推动扶贫资源使用方式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 三、主要目标 1. 实现“两个确保” 到2020年,确保实现现行标准下4.17万贫困人口脱贫;确保实现全县脱贫摘帽。 2. 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高于、一接近” 到2020年,稳定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5年5507元的基础上,年均增长13%以上,到2020年达到1万元以上。 3. 实现“七有五通” 到2020年实现贫困村有特色富民产业、有专业合作组织、有扶贫互助协会、有标准化卫生室、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有新村新貌,有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集体经济、通沥青(水泥)路、通安全饮水、通动力电、通广播电视、通宽带网络。 四、脱贫计划 1.贫困人口 坚持动态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则退,到2020年,在现行标准下,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稳定脱贫。 2.贫困村 2020年,全县实现68个贫困村整体脱贫,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3.贫困县 2020年,实现整县脱贫摘帽。
第四章 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统筹规划、优化布局、保护环境、协调推进、安全可靠的原则,深入实施“3341”项目工程、“6873”交通突破行动和“6363”水利保障计划,以农村道路、饮水安全、农电保障、危房改造、信息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等为重点,优化基础设施布局,集中攻坚,破解瓶颈制约,夯实发展基础。 一、交通道路 按照县委、县政府落实“6873”交通突破行动及精准扶贫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要求,以13个乡镇和68个贫困村为重点,坚持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村相结合,加快推进实施交通精准扶贫道路建设。2017年至2019年,建设农村公路778.3公里,其中 建制村通畅工程。2017-2019年建成建制村(含新增建制村和撤并建制村)通畅工程72.3公里,实现全县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到2017年底,实现“乡有等级站、村有汽车停靠点、村村通客车”的农村客运网络全覆盖;到2020年底,全县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网络逐步完善,养护管理能力不断增强,路网整体服务水平、安全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美丽乡村”道路建设。投入资金2000万元,重点实施“千村美丽”示范村村社道路建设100公里,解决10个左右示范村村社道路建设问题,进一步改善示范村通行环境。 2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建设。坚持把贫困村道路建设作为重点,围绕解决贫困村村内道路硬化和年久失修问题,大力实施贫困村村内(村社之间)道路硬化工程。2017至2019年,建设2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706公里。
二、饮水安全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农村饮水安全的总体要求,以13个乡镇和68个贫困村为重点,以精准到村入户通水为目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不稳定问题。 到2020年,通过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巩固提升,投入建设资金0.76亿元,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保证水量、提高水质,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到村覆盖率达到100%、到社覆盖率达到98%以上、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使全县农村居民喝上更加方便、稳定和安全的饮用水。
三、农电保障 加快已通动力电贫困村供电能力提升工程,增加变压器布点,提高户均配变容量,改造低压线路,解决目前因配变电容量小、低压线路导线线径小导致的贫困村供电能力不足问题。
四、危房改造 瞄准全县贫困户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快危房改造进程,有效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农户住房不安全问题。对所有D级危房采取拆除重建方式加以改造,对C级危房采用维修加固技术,降低改造成本,减轻农民经济负担,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到2020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2372 户,其中建档立卡户847户,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五、信息网络 加强贫困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步伐,推进光缆入村、部分光纤入户,改善上网条件,确保网络运行安全、稳定、可靠。到2020年底实现贫困村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稳定提升农村宽带接入能力和普及水平,强化农村信息化服务支撑力度。 贫困村光纤网络升级与改造。推动光纤到社区、达乡镇、通行政村,部分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户建设,提高农村宽带接入能力和普及水平,加强农村信息服务支撑力度,让宽带网络成为促进贫困村发展的新引擎。
六、生态环境 加快生态建设、环境综合治理、美丽乡村建设,采取强化国土资源整治、加强生态功能区建设、推进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措施,实施生态治理和保护项目,把有条件的贫困人口就地转化为生态管护人员,通过生态补偿脱贫一批。 小流域综合治理。依托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持项目等重点建设项目,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坡耕地整治、生态修复等措施,构建以梯田建设为主体,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的防治体系,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到2017年,完成4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保护受地质灾害威胁的0.52万人生命财产安全。到2020年,完成9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保护受地质灾害威胁的1.06万人生命财产安全。 林业生态保护。强化生态公益林管护,严格落实林地管护责任,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不断完善生态公益林管护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大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贫困人口增收双赢。引导贫困户进行土地流转,将流转出来的部分土地用于生态建设,农民从中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增加土地经营性收入。在保护好现有天然林管护面积47.5万亩的基础上,实施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47.28万亩。依托国家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黄土高原综合治理、造林补贴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大力实施植树造林,从2016年开始,每年新增造林面积4.66万亩、封山育林2.1万亩。 草原生态保护。全面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提高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标准,调整完善政策实施方式。实施退牧还草、草牧业试点、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等项目,通过围栏封育、补播改良等方式,改善草原植被,加快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导向,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农村环境整洁为突破口,分层次分步骤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为重点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统筹推进改厕、改圈(舍)、改灶、改院和治弃、治污、治理乱搭乱建,保护历史遗迹、古树名木等人文自然景观,创建干净整洁、山清水秀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村规民约,健全完善群众自我管护村内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机制。到2016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长效的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到2020年,全县建成12个左右省级“千村美丽”示范村,18个左右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60个左右县级美丽乡村示范村。60%以上的村庄达到环境整洁,村庄绿化率达到50%以上,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 ——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深入开展贫困村垃圾专项治理,推行垃圾源头减量,加强污水处理,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与垃圾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有效治理农业生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村工业垃圾等。引导养殖业适度规模化发展,提高贫困村畜禽养殖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粪便及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5%,中小型畜禽养殖企业综合治理率不低于55%。 ——推进贫困村清洁生产。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推进农药、化肥减量控害增效,全面实施秸秆禁烧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农村新能源建设,推广应用低能耗、无辐射、无污染的太阳能和碳纤维取暖产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到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第五章 富民产业培育
按照“四跟进、四带动、四服务、四举措”的产业扶贫机制,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精心培育壮大旅游、劳务、中药材、蚕豆、草畜、沙棘六大特色优势产业和核桃、苗木、油用牡丹、无公害蔬菜、电子商务、妇女手工编织六大新型富民产业,积极推进“互联网+”和光伏扶贫工程,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渠道增加贫困群众收入,通过发展产业脱贫一批。到2018年底,实现贫困村富民产业培育全覆盖;到2020年底,初步建成具有漳县特色的精准扶贫产业支撑体系,确保富民产业收入占当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以上。 一、文化旅游方面,按照旅游资源、农业特色、民俗文化、手工艺品、基础条件等不同情况,对旅游扶贫重点村进行调查摸底,列出相应的项目建设计划,选择一批具有特色的村庄进行旅游扶贫试点,扩大贫困人口直接从业和间接从业人数,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实现旅游扶贫目标。依托国家攀岩训练基地,建设游客参与性强的遮阳山自驾游营地,打造运动休闲度假景区。大力发展乡村度假旅游,在大草滩、新寺、草滩等乡镇升级打造乡村旅游品牌,发展农业观光、休闲度假、民俗体验等乡村旅游业态,形成“一乡一景”“一村一品”“一家一特”的乡村度假旅游特色。每年新建农家乐40户,到2017年,旅游扶贫涉及农村人口年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每年提供贫困人口600个以上直接就业机会。到2020年,旅游扶贫涉及农村人口年可支配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平均每年提供贫困人口直接就业机会800个以上。 二、劳务方面,鼓励能人带动务工,通过组织引导和奖励支持等措施,助推本地能人带领贫困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对有意愿外出务工人员有组织地向外输转,对无意愿外出的人员就地就近转移,对有意愿创办个人经济实体的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开展劳务信息服务,疏通就地打工渠道,力争贫困户户均有1人能外出务工,有1人就地季节性打工,实现全县贫困家庭劳动力输转全覆盖,持续增加工资性收入。落实实名制管理。建立劳动力资源管理系统、劳务输转实名制数据库和用工信息储备库,积极与输出地对接,全面做好全县劳务输转子系统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确保全县劳务输转工作全面实现实名制。强化维权稳岗。加强对洽谈用工意向、考察用工单位、务工人员登记报告、签订用工合同、开展教育培训、组织护送交接、跟踪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的指导和协调,实施有效监控,确保外出务工人员遇到困难第一时间就有人帮,人身安全有保证,合法权益有保障。鼓励企业、种养大户或农村致富带头人在贫困地区创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推广机耕机播、代种代收、代耕代管、代养代售、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有偿服务,解除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使其长期稳定务工。健全完善“政府推动、市场促动、能人带动、社会联动、本人主动”的劳动力转移就业新格局,为全力促进贫困劳动力高质量转移就业注入强劲动力和持久活力。十三五期间,每年劳动力转移就业25万人以上,创劳务收入45亿元以上,其中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每年稳定在5万人以上,创劳务收入9亿元以上。全面实施返乡创业工程。健全贫困农民创业激励机制,树立创业典型,充分释放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倍增效应。2016年,全县农民工回乡创业人数累计突破3890人,吸纳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8540人,并逐年稳步增长。 三、中药材方面,以西南部高寒阴湿山区和中部浅山区的贫困村为重点,加强道地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重点加快优良种籽种苗基地建设和无公害生产、标准化栽培进程,在种籽种苗基地建设、GAP种植、品种多元化、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效益上求突破,促进中药材转型升级,发展壮大中药材产业。以金钟、殪虎桥、大草滩、草滩、石川和东泉等乡镇为中心的贫困村重点发展当归、柴胡种植基地,以武阳、三岔、盐井等乡镇为中心的贫困村重点发展红(黄)芪种植基地,以武当、马泉、四族等乡镇为中心的贫困村重点发展党参、黄芩种植基地,逐年扩大中药材种植规模,实现贫困户户均种植2亩以上。紧紧抓住省上支持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企业,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十三五”期间,全县每年中药材面积稳定在15万亩。到2020年,建立标准化药源基地达到12万亩、优质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达到1万亩,中医药企业及合作社等农业经营组织,解决长期稳定就业贫困人口500人以上。
四、蚕豆方面,以西南部阴湿山区和中部二阴山区的贫困村为重点,大力推广地膜蚕豆、稀植增磷、摘心打尖等高产实用技术,引进调运良种,采取良种良法、农机农艺结合,开展蚕豆标准化种植,加强蚕豆根腐病综合防治试验,促进品种提升,提高良种覆盖率,实现贫困户户均种植2亩以上。积极实施蚕豆产业化开发等项目,重点在产品加工、保鲜储藏、市场营销等方面求突破,形成蚕豆产业链,促进蚕豆产品流通增值,加快蚕豆产业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县蚕豆面积稳定在6万亩。 五、草畜方面,以贫困村、贫困户为重点,坚持产业布局区域化、养殖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的要求,把发展规模养殖与农户分散养殖有机结合,重点扶持规模养殖大户、养殖小区,加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加快母畜扩群、舍饲养殖和草畜转化,培育壮大畜产品市场,以发展肉牛、肉羊、生猪、禽类产业为重点,突出发展中华蜂、生态放养鸡、蕨麻猪等特色优势产业。结合“1252”养羊示范户创建活动,到2020年,力争规模养殖场(小区)达到120个,养殖专业合作社达到140个,家庭适度规模养羊示范户达到1200户、修建暖棚圈舍3000座,种植多年生优质牧草8.5万亩,种植一年生优质燕麦牧草5万亩。
六、沙棘方面,以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区域的贫困村为重点,深入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保护开发人工沙棘林,大力开展沙棘育苗、种植、生产加工及产品研发,加快沙棘产业发展,使沙棘产业成为山区贫困村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支撑载体。到2020年,力争人工沙棘面积达到15万亩,全县沙棘总规模达到35万亩。 七、核桃方面,以干旱半干旱山区和浅山区贫困乡镇为重点,按照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的原则,通过抓培训、搞示范、建基地、强服务,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优质核桃规模化基地建设,促进核桃产业快速发展,使核桃产业成为贫困村农民增收新的经济增长点。到2020年,全县核桃种植面积达到10万亩左右。 八、苗木方面,以西南部二阴山区乡镇的贫困村为重点,充分利用有利自然资源和气候条件,大力发展林业苗木产业,重点培育云杉、侧柏、塔柏、沙棘、核桃、山杏、国槐、桧柏、速生柳等多种树种,积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加快苗木产业发展。到2020年,全县育苗面积达到2.5万亩。 九、油用牡丹方面,以中部浅山区乡镇的贫困村为重点,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优势资源开发,加快油用牡丹产业快速发展,着力打造集牡丹种植、培育、科研、深加工和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牡丹新型产业链,培育助农增收新的增长极。2016年建立牡丹新品种试验示范培育基地100亩,种植油用牡丹5000亩。2017年建立牡丹科研示范基地300亩,种植油用牡丹5000亩。到2020年,全县油用牡丹种植面积达到2.5万亩。 十、无公害蔬菜方面,以漳河、龙川河、榜沙河流域和二阴山区乡镇的贫困村为重点,因地制宜,引进蔬菜新品种,积极开展试验示范研究,筛选适合贫困村发展的蔬菜品种,大力发展设施蔬菜和高原夏菜,努力扩大大田复种蔬菜面积,全面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快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促进产业化经营,不断提升蔬菜产业水平。2016年至2020年全县蔬菜种植面积累计达到49.62万亩。以西南高寒阴湿山区乡镇的贫困村为重点,结合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实施,鼓励支持贫困户和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积极开发乌龙头等山野菜资源,建立山野菜育苗基地,开展人工栽培,扩大再生产,提高特色山野菜开发水平,增加贫困户收入。“十三五”期间,全县每年种植山野菜0.15万亩。 十一、旱作农业方面,继续围绕国家级旱作农业示范区建设,大力推广应用综合节水及旱作农业关键技术,大力推广全膜双垄沟播玉米,充分发挥区域性资源优势,开展旱作农业示范建设。2016年至2020年,全县每年推广全膜双垄沟播等旱作农业技术5万亩,到2020年累计达到25万亩。 十二、电子商务方面,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健全完善行政推进、网店服务、网货供应、网络物流、人才培训和考核评价等六大体系,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村级示范网店建设,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将电商扶贫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支持邮政、供销合作、快递企业向乡村发展,鼓励和扶持物流企业在乡镇建立符合电商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门店,在贫困村建立快递服务点,开展集中收件、集中配送,到2017年实现物流、快递服务基本覆盖贫困村。完善网购、缴费、电子结算和取送货等服务功能,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强化产销对接服务,引导商贸流通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促进农产品上网销售,加强对优势特色产品的品牌打造和宣传营销,培育一批“互联网+特色农业”知名品牌。到2017年底,全县70%以上的贫困村实现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当地特色产品,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加强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致富带头人电商知识培训,帮助贫困户对接电商平台。
十三、妇女手工编织方面,把发展妇女手工编织作为助推精准扶贫、服务妇女脱贫的重要举措,构建和完善多层次、网络化、广覆盖的运行机制,努力发展产业规模,提升编织水平,创建具有漳县特色的发展模式,提高产业的辐射带动力。突出建好基地、开展培训、产品设计开发和建立营销网络等重点工作,大力实施“陇原妹走出去、陇原巧手干起来”精准扶贫行动,在全县各乡镇开展以建档立卡贫困妇女为主的手工编织培训,2016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1名妇女培训全覆盖,帮助她们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增加收入。通过“企业+协会+基地+妇女”生产销售模式,完成100万元丝带绣订单。到2020年,全县参与手工编织业的妇女达到6000 人,总收入增加900万元。 十四、光伏扶贫方面,抢抓我县被国家确定为光伏扶贫重点范围之一的政策机遇,由县发改部门统筹指导、分乡镇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根据贫困人口数量和分布,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布局和模式。在土地资源缺乏区域,以村级光伏电站为主(含户用);在土地资源丰富的区域,建设适度规模集中式光伏电站,因地制宜、分阶段整村推进。积极整合产业扶贫和其他相关涉农资金,统筹解决光伏扶贫工程建设资金问题,政府筹措资金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县发改部门要指导各乡镇建立光伏扶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形成科学的项目运营管理体系和收益分配管理制度,使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的资产性收益。力争到2020年,全县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光伏发电收入3000元以上。 十五、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方面,加强扶持一批贫困户利益联结紧密、直接带动贫困户增收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加强龙头企业培育,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提高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鼓励贫困户以生产要素入股参与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让贫困户分享农产品加工增值收益。鼓励农户以土地和农业设施、机械等作价入股的方式,参与或组建专业合作社;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惠民工程”重点扶持贫困贫困户和农民合作社建设小型马铃薯、中药材和蔬菜贮藏设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扶持贫困村发扎小微企业或工商户,优先支持发展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以手工制造为主的小微企业,以“大众创业”促进“万户增收”。到2020年底,全县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实现翻番,辐射带动1500户贫困户。发挥家庭经营基础作用,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重点培育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富民产业规模经营。2016年至2020年,平均每年发展市级龙头企业1家,同时积极组织省级龙头企业建设及申报工作,累计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400家,每年发展家庭农场5家,到2020年全县家庭农场达到60家。 十六、科技扶贫方面,紧紧围绕我县旅游、中药材、果菜、草畜等优势产业,开展先进适用技术、新产品及新成果的集成示范和应用,建立一批民生科技综合试验示范基地,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推广普及一批实用技术成果,培育一批农村科技新兴产业。实施科技扶贫“11151”工程,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的作用,加大农业科技培训力度,对乡村干部、科技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进行农业科技知识培训班和技术指导服务,普及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生产技能,增强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参与、创办农村科技型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带动农民发展增收产业,促进农产品销售。启动实施“星创天地”农村众创空间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早日走上脱贫致富之路,和全省一道步入小康社会。
第六章 易地扶贫搬迁
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推广“易地扶贫搬迁+”模式,对生态环境恶劣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从根本上改善生存和发展环境,通过易地搬迁脱贫一批。通过改善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积极引导相关支农力量协同推进安置区经济社会建设,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着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努力提高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一、搬迁模式 精准搬迁对象。对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和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同时,保障农村一、二类低保群众以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残疾人等特困群体搬迁需要。对因采矿沉陷、开发占地、工程建设、城镇扩建、生态保护区设立和建设等原因需搬迁的人口,以及平原地区、行蓄洪区、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区等人口,不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十三五”期间,全县易地扶贫搬迁规模1003户4571人,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5年建设任务力争3年(2016年至2018年)内全部下达投资计划,到2020年4571名建档立卡搬迁群众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与全县人民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专栏13 漳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搬迁规模规划表
安置方式。采取集中和灵活两种方式,妥善安置。集中安置主要包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产业园区安置、依托重大工程和国有农(林)场等建基地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等;灵活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 二、建设任务 1.住房建设。根据搬迁对象经济承受能力,住房建设可采用自建、代建、联建、统建等多种方式。鼓励群众按规划自建和联建住房。坚持保障基本、量力而行的原则,建档立卡搬迁群众在农村建设的安全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具体控制标准:家庭人口4人以下的,住房建筑面积以60平方米为主;家庭人口为4人的,可适当增加到80平方米;家庭人口4人以上的,住房面积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农村一、二类低保群众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残疾人等特困群体安置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15平方米,总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住房设计要符合当地抗震设防标准,确保住房质量达标。对于按照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可以采取在分配的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由搬迁对象今后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改善状况和实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扩建。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搬迁户,在未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坚决防止变相扩大住房面积、脱离实际提高建设标准和过度装修,搞形象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用房10年内不得出售。 2.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安置区实际情况,规划建设必要的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保障搬迁对象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3.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充分考虑安置区人口规模及分布、风俗习惯等因素,在安置区周边同步配套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搬迁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4.旧宅基地复垦和迁出区生态恢复。搬迁群众须在搬迁后一年内交还原有宅基地推进复垦,并通过实施退耕还林等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确保迁出区生态恢复。 三、补助标准 中央预算内资金按照人均8000元补助,地方政府债券按照人均9740元分配,专项建设基金按照人均5000元分配,政策性和开发性银行长期低息贷款按人均3.5万元控制。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安置住房建设补助,采取按户均补助方式。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政策性和开发性银行长期低息贷款由县级统筹使用,既可用于建档立卡户住房建设,也可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四、配套政策 土地政策。开通易地扶贫搬迁用地手续办理审批绿色通道。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用地需要,免收安置区建设用地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地方留成部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使用国有未利用土地的,以无偿划拨方式提供。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采用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整或有偿征用等方式,由县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偿。依法开发整理的土地,可优先用于搬迁群众安置。对原有农户耕地进行调整的,在原有农户自愿前提下,依法依规调整基本口粮田等耕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确定土地使用年限和承包方式。迁出区原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应依据实施方案统一规划,在城镇规划区外的,县政府完成占补平衡。在分解下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时,向搬迁任务重的乡镇倾斜。迁出区开发利用置换的土地指标和补偿费用,优先用于搬迁安置区建设用地。鼓励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解决安置所需建设用地。 财政和投资政策。中央财政对政策性和开发性银行长期低息贷款给予90%的贴息,省级财政给予10%的贴息。争取专项建设基金和发行省级政府债券用于县级融资平台资本金注入,专项建设基金采取分批方式注入县级融资平台。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用于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搬迁安置任务完成后,剩余资金可继续用于对搬迁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的后续扶持。 其他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农户继续享受低保政策。对进入城镇、具有稳定收入来源、自愿办理城市户口的易地扶贫搬迁农户,按规定享受子女上学、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等优惠政策。对依托产业园区安置的搬迁群众,帮助其尽快实现转移就业,享有与当地群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易地扶贫搬迁户接受学前教育的子女免除(补助)保教费,接受义务教育的免除学杂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免除学费;落实好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对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户的学生就读普通高中免除(补助)学杂费和书本费,就读省内高职院校免除(补助)学费和书本费。加大安置区卫生室建设力度,提高建档立卡搬迁群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建档立卡搬迁群众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进一步加快安置区文化场所建设,提高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快建设安置区综合性为农服务平台。深入实施“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鼓励贫困户土地经营权和产业扶贫贷款入股。鼓励将财政资金投入设施农业、规模养殖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按照“保底+分红”的方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易地扶贫搬迁给予相应的生态补偿。鼓励建材生产企业以成本价向建档立卡搬迁群众供应建筑材料,有效降低建房成本。对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建档立卡搬迁户就近务工的企业,落实相关税费减免和支持政策。积极探索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分配机制,可将被占用土地合理量化为村集体股权,让搬迁群众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按照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均衡配置、资源共享的原则,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发展贫困乡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完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贫困人口基本生存和精神文化需求。 一、教育扶贫 从2016年起,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对接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构建到村、到户、到人的教育精准扶贫体系,从学前教育到高等职业教育,实行免、减、助、奖、贷、补等形式的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实施贫困村幼儿园建设工程。加快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用技能培训,实施帮扶和援助,促进贫困家庭从根本上脱贫致富,阻止贫困代际传递,通过发展教育脱贫一批。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重点推进学前教育资源向贫困村延伸,到2017年,在全县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依托小学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提高农村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按标准配齐配足幼儿教师,配备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到2020年,实现全县有实际需求的贫困村幼儿园全覆盖,保障贫困家庭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改善贫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到2017年,使全县农村学校教室、桌椅、图书、运动场地等教学设施设备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加快“三通两平台”建设,所有学校实现宽带接入和“班班通”多媒体设备全覆盖。到2018年,全面完成“改薄”任务,区域、城乡、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2019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实现均衡发展,2020年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总体目标基本实现。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以推进素质教育为重点、以改善办学条件为保障,大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招生比例保持在合理区间,实施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工程,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和特色发展,加快重点高中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推进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向贫困家庭倾斜。继续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逐步打通中高职有机衔接的上升通道,面向就读中职的贫困家庭学生加大高职单独招生和注册入学的比例,扩大贫困家庭学生进入职业院校的覆盖面。优化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形成统筹有力、管理有序、布局合理、资源优化、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新格局。通过多种途径确保贫困家庭的适龄学生进入职业院校学习,掌握专业技能,提高脱贫致富能力。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国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有关要求,对乡村学校教师在职称评聘、培训进修、评优提职等方面进行倾斜。鼓励退休教师到乡村幼儿园、中小学开展支教。认真做好定向培养农村幼儿园教师工作,逐年解决农村幼儿园教师编制问题。加大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到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及教学点巡回支教。稳步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保证城乡教师、校长合理流动。认真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按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加快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偏远地区学校任教。积极争取中职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0%以上。 健全教育资助制度。落实学前教育免(补)保教政策,加大贫困村学前教育免费力度,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低于1000元的按实际免除),免除(补助)贫困家庭幼儿在当地接受学前教育的保教费,并对建档立卡户幼儿再增加补助100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普通高中就读学生,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800元(含 800元)标准免除(补助)学费和书本费。对所有贫困家庭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每生每年发放助学金2000元。对进入省内高职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5000元标准免除(补助)学杂费和书本费,为考入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办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整合各类高考奖励资金,对当年考入二本以上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实施资助。落实残疾学生就学资助政策,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公平接受教育。
二、卫生扶贫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县、乡、村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努力做到就医保障到人。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通过医疗救助脱贫一批。 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加强县医院和中医院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建设,优先为每个贫困村村卫生室配备健康一体机等医疗设备。在建立协作医院基础上,建立县直医疗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对口帮扶机制,对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给予免费进修和培训。 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继续稳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覆盖面,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财政补助标准,调整和完善补偿方案,扩大受益面,提高保障水平,使参合贫困人口得到更多实惠。2016年,全县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以上,住院病人县外就医比例控制在15%以内,实际住院报销比达到60%以上。对50种农村重大疾病进行限额付费,按不超过最高限额标准的70%进行直补;对四类35种门诊特殊疾病补偿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补偿限额内按患者实际费用的70%比例进行补偿;对全县贫困参合农民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且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集中解决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药品价格虚高和过度医疗等问题,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促进病人合理分流,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全科医师培训制度,加大农村全科医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健全分级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机制,帮扶指导基层进行人才培养和服务能力提升。合理调配卫生技术资源,加强人才交流和技术交流,促进城镇与农村的卫生服务能力协调提升。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力度,让基层群众共享城市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到2020年,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全部建成。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积极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全面实施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快农村改厕进程,到2020年,完成1.12万座建档立卡户卫生改厕任务。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患有50种重大疾病的患者经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后剩余的医疗费用,由新农合资金全额进行兜底补偿。全面推进健康促进模式改革,组建由“包村干部+计生专干+村医+乡医”组成的健康促进团队,与农户签订服务协议,实现贫困人口“4+1”签约服务全覆盖;普及家庭日常保健、中医适宜技术和卫生计生等政策知识,力争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以上。实现县乡村医疗联合服务一体化,以县、中两院为龙头,通过辐射带动、垂直输入,缩小就医半径,降低就医成本,减少贫困群众县外就医40%左右的非医疗性支出。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促进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间的有效衔接,简化救助程序,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开展对建档立卡重大疾病患者的精准医疗救治,将建档立卡户中的重大疾病患者,分期分批联系在市、县医院进行救治。
三、文化扶贫 加大贫困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力度,整合文化资源,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惠民扶贫项目,到2017年实现全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达标、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舞台)全覆盖。注重对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村落的保护。 实施农家书屋提档升级工程。结合行动,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向贫困村捐赠图书或文化设备。以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数字农家书屋试点为契机,力争优先在贫困村推开数字农家书屋建设。农家书屋出版物的补充更新向贫困村倾斜,并保证“三农”出版物数量达到20%以上。依托县文化单位和乡镇,加大对农家书屋管理员的教育培训,实现贫困村农家书屋管理员教育培训全覆盖。 实施公益性文化活动工程。开展“一村一年一场”文化演出活动,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利用乡村舞台、流动舞台车等,举办秦腔、小曲等传统剧目文艺演出,为每个贫困村开展一年一场公益性文艺演出。开展“一村一年一次”图书下乡活动,利用流动图书车,为每个贫困村每年开展一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送图书下乡服务。开展“一村一月一场”电影放映活动,在贫困村每年放映12场公益电影。开展“一村一月一次”共享工程服务活动,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为群众放映科技、法制、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光碟、爱国影片和科教片。 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依托全县文化资源普查平台,对贫困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掘整理,对具有一定文化价值的遗址实施保护。 实施农村文化人才培训工程。依托国家“三区”(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文化人才专项计划,选派或招聘“三区”文化人才,对贫困村乡土文化能人组织培训,提高乡土文化能人服务基层群众的水平。
四、社会救助 统筹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加强弱势群体社会救助保障能力建设,构建由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医疗救助、大病保险及救助、临时生活救助等组成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年提高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推行“两保一孤”保险等特困群体扶持政策,实现农村特殊群体养老保险全覆盖,通过社保政策兜底脱贫一批。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按政策纳入低保体系。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实行救助对象末端长期公示制度,做到对象准确、补差合理。2016-2020年,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实现低保线和脱贫线“两线合一”。2016年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年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3420元、2988元,实现政策性脱贫。对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做到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促使其通过扶贫支持和社会救助两条路径实现脱贫致富。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15%,改善供养条件。建立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机制有效衔接。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按照托住底线、保主保重的原则,加大农村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稳步提升医疗救助效果。重特大疾病救助病种由2015年的26种扩大到50种。通过政策宣传,使符合条件的医疗对象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2016-2020年,根据预算资金增长情况,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按照现行体制,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路径,缓解农村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致贫的问题。按照规定比例对农村五保和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农村五保对象、农村低保一类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农村低保二类个人缴费部分按照缴费总额的20%资助,三、四类按照10%、5%资助。 加大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力度。准确认定救助对象,突出救助主体,紧贴“救急难”主题,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将临时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加大投入力度,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切实发挥救助资金救急、解难功能。全面建立规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畅通救助申请和受理渠道,优化工作流程,及时受理、转办申请救助事项,确保困难群众求救有门、受助及时。 推进农村低保与特殊救助相衔接。加快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水平和集中供养率,加快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实现城乡孤儿基本生活补助统一标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落实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对农村居民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五保户等缴费特困群体,由县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或部分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第八章 金融支撑
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力推进互助资金项目建设,组织实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加大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力度,积极推广小额信用保证保险贷款,认真组织实施世行贷款贫困片区产业扶贫试点示范项目。 一、互助资金 互助资金作为支持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和广大农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的最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运行模式、强化管理培训、预防运行风险,确保互助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加大资金投入。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750万元,到2016年实现全县135个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互助资金全覆盖,到2020年实现所有互助资金村平均每村互助资金规模达到50万元以上。 规范运行模式。对农户数量少、贷款需求小,各级财政拨入的财政扶贫资金能够解决需求的村选择协会自主运行模式,互助资金由互助协会自主审批发放、回收、管理,其运行管理严格执行《甘肃省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管理细则》,农户单笔最高借款额度1万元,最长期限1年;对产业发展好、贷款需求高的村选择担保增信模式,将互助资金作为担保金撬动银行贷款,其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定西市贫困村互助资金担保增信计划实施方案》和《漳县互助资金担保增信管理办法(试行)》,农户单笔最高贷款额度5万元,最长期限2年;对贷款需求处于中间状态的村,选择协会自主运行和担保增信同时运行的“双轨”运行模式,将互助资金分割成两部分,一部分按协会自主运行模式运行,以解决农户小额的借款需求,另一部分按担保增信模式运行,以解决农户比较大额的贷款需求,分别用于两种模式的资金数额可根据农户贷款需求随时调整,有效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和资金沉淀问题。 防范运行风险。提取风险准备金,防止因客观原因导致借款人无法偿还借款而出现呆帐、坏帐等风险;动员农户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产业保险,防止借款农户发生人身意外或出现干旱、冰雹、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产业减产,借款人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健全信贷资料,防止因合同无效而导致无法追缴借款的风险。 二、精准扶贫专项贷款 按照“风险防控有力、脱贫效果显著”的总体要求,坚持把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作为破解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资金短缺的有效途径,规范和加强专项贷款贷后管理,推动“贫困户+致富能人”、“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等三种模式,确保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最大限度发挥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效益。 三、扶贫小额贷款 省、县两级财政与银行按照3.5:3.5:3的比例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专项贷款,县级不良率控制红线为3%,红线内不良贷款由风险补偿基金代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损失风险实行风险补偿基金、保险承办机构、贷款承办银行三方共同分担的原则。当出现贷款损失,先启动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再启动风险资金补偿,剩余部分由承办银行协助各乡镇政府继续追偿。累计赔付金额超出保险承保机构赔付最高限额后,保险承办机构按最高限额进行赔付,超出部分由风险补偿基金承担。贷款损失代偿后,贷款承办银行要继续加强贷款清收工作,后续收回的贷款本息,按照相应机制下的代偿比例对应返还。 要积极衔接人保财险公司争取贷款保险规模,协商银行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将小额信用保证保险贷款向全市中医药、马铃薯、草牧、果蔬等特色优势产业推广。财政部门对贫困户的小额信用保证保险贷款予以贴息。优先在贫困村试点和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创新推出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农业保险产品,合理确定理赔标准,提高理赔效率。逐步扩大中药材产值保险覆盖范围。 四、货币信贷 人行漳县支行要积极争取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规模,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充分利用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提高利用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贫困户贷款比例。引导和鼓励使用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的农村法人金融机构降低贷款利率,让贫困户充分享受利率优惠政策,特别是对发放的草牧产业贷款利率必须控制在基准利率上浮20%以内。财政部门对贫困户的小额信用贷款予以贴息。
五、金融网点建设 支持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延伸服务网点、加大信贷投放、强化金融服务,不断加快农村金融网点建设步伐。 积极推动金融服务向农村延伸,鼓励商业银行向县域延伸机构,完善全县支行布局,支持股份制银行在县区设立分支机构,不断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调整优化网点布局,大力拓展电子渠道、流动服务、委托代理等渠道,弥补农村网点少、服务能力弱的不足,推动金融服务网点向村级延伸,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六、金融扶贫模式创新 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拓展“三权”抵押贷款、小额信用保证保险贷款、仓单质押贷款、贫困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贫困农户融资担保方式,改进完善各类优惠贷款贴息办法,建立公平竞争机制,鼓励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实施农村“两保一孤”特困人群人身意外伤害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切实保障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利益。 1.创新“新型经营主体+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农户”模式。在贫困户自主自愿的基础上,由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集中使用贫困户专项贷款,承担还款责任,按每年不低于贫困户贷款额度8%的比例兑付分红等方式,推动产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带动贫困户稳定增收。 2.创新“银行+互助资金协会+会员”模式。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将财政投入的互助资金和社会捐助资金存入合作银行专户作为保证金,撬动更多的银行贷款,银行按5~10倍的放大倍数向扶贫互助协会会员发放贷款用于发展产业。 3.创新“银行+合作社+产权抵押”模式。新型经营主体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确权登记,以土地流转经营权及自有房屋、塑料大棚、日光温室等地上建筑物产权作抵押,向国家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发展种养产业,并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形成以经营实体为载体,以银行、经营大户、农户为主体,资源共享、互惠共赢、辐射带动的利益联结体。 4.创新“农业保险保障+农户”模式。按照“政府补贴、农户自愿、共同负担、稳步推进”的原则,对能繁母猪、玉米、马铃薯等种养业开展农业保险,增强农业防灾抗灾和农民抗风险能力。选择党参、当归、黄芪等中药材品种,开展产值保险,化解经营风险,破解中药材产量下降和价格波动问题。发展农房保险业务,使农户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实施保险业助推农村“两保一孤”特困人群精准脱贫,对农村一、二类低保户、五保户和农村孤儿开展人身意外伤害附加重大疾病保险。
第九章 劳动力素质提升
围绕“六大特色产业”、“六大新型富民产业”和重点建设项目,依托职业中专(漳县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中心)和行政学校(漳县贫困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中心)两个县级培训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培训,通过培训着力提高贫困劳动力宜农、宜工、宜商的就业本领。整合培训资源,实施“654”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计划,积极推行“政府下单、群众点菜、乡镇定人、部门主厨、财政买单”的精准培训新模式,促进“培训—鉴定—就业—增收”良性循环,努力实现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劳动力“一人一技”全覆盖,有效提升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巩固发展现有劳务基地和合作渠道,拓宽输出领域,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劳务输出格局。依托当地产业发展就地转移一批、依托劳务基地组织输转一批、依托企业订单定向培训一批、依托自身技术自谋就业一批,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规模化和规范化程度,实现“培训一人,转移一人,脱贫一户”。 一、技能型培训 就业技能培训。对文化程度较高、接受能力较强的农村贫困青壮年劳动力,根据本人意愿,利用农闲时间主要开展15天至3个月的机械维修、服装加工、建筑、餐饮、家政服务、保健护理、老年人家庭护理、护工、药膳、中医推拿、旅游服务、电焊等精准就业技能培训,并尽可能把培训地点设在乡镇和有条件的村社,使务农和技能培训“两不误”,实现技能和收入“两提高”。 农村创业和技能带头人省级示范培训。对具有一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服务,起到创业和技能示范带头作用的农村劳动者,采取理论知识培训、实际操作训练、组织学员研讨和实地观摩等多种形式,开展10天的机械维修类、建筑类、餐饮服务类及种植养殖业等集中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 劳务品牌培训。按照“滚动教学、适时鉴定”的方式,对农村拟转移就业的劳动者,采取项目化管理模式,组织开展3个月左右的家政服务、牛肉拉面、保安、建筑装饰、计算机应用与维修、机械设备维修、餐饮酒店服务、电子技术应用等劳务品牌培训。 创业培训。主要对有创业愿望、较高文化水平、具备一定创业条件和创业能力的返乡创业人员和农村青年,由各级就业训练机构,采取模拟企业生产、交易、宣传、管理、财务等业务操作过程形式,重点开展为期10天的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企业注册、税务登记、人员管理、资金管理、市场营销等创业理论知识和能力的培训。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采取理论教学、拜师学艺、技术比武、技能竞赛、名师带徒等灵活有效的培训形式,结合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对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开展80个学时以上的岗前、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
二、学历型培训 以农村“雨露计划”两后生为对象,开展机械、电工电子、信息、建筑、中药制药、烹饪、农林牧渔、资源环境、新能源等培训,通过2-3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制教育,培养持有毕业考试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技能人才。从2016-2020年,培训0.17万人,平均每年培训340人,对每年毕业的学生进行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 三、实用技术培训 对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贫困农村劳动力,重点围绕中医药、马铃薯、草牧、果蔬等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实用技术培训。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对具有一定技能并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围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按照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类不同的从业方向,开展7-15天的农业公共基础、专业技能、能力拓展,实习操作培训。 草牧业技术培训。对农村从事牧草种植、加工和储藏,畜禽养殖及疾病防治方面的人员开展不少于10天时间的适时培训。 农机具使用与维修技术培训。对农机具使用与维修人员开展10天的技术培训。 农业科技示范培训。对农民适时开展不少于10天的农村新型实用技术培训。
四、创新培训模式 整合培训资源,实施“654”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计划(即六个整合:整合部门职能、整合培训机构、整合培训师资、整合培训内容、整合培训资金、整合输转资源;五个统一:统一培训计划、统一资金拨付、统一技能鉴定、统一考核验收、统一统计口径;四个精准:精准确定对象、精准实施培训、精准组织输出、精准增加收入),切实加强贫困群众“治穷病、拔穷根”自助能力,提升精准扶贫“造血功能”,做到了扶贫与扶智同步,输血与造血衔接。
第十章 东西扶贫协作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按照长乐市漳县扶贫协作框架协议,重点围绕产业发展、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旅游开发、社会帮扶等内容,开展深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实现互利互惠、合作双赢。 一、开展产业合作 1.长乐市利用现有人才资源等优势,帮助漳县规范提升高效农业、特色产业、旅游开发等产业发展规划。 2.引导支持长乐市企业,利用漳县中药材、草畜、沙棘、果蔬、核桃、油用牡丹、中蜂养殖、食用菌种植等特色资源,在漳县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产业园区,投资兴办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延长漳县农产品产业链条,吸纳贫困人口就地务工。 3.漳县为长乐市投资企业在市场准入、注册登记、土地配置、项目审批、收费减免、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 4.漳县组团参加长乐市主办或承办的相关经贸活动,为漳县产品展销、招商活动提供帮助,促进漳县产业发展。 5.借助长乐市“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的区位优势和对外开放沿海城市外向型明显的市场优势,为漳县特色农产品、绿色食品进入长乐市场开辟绿色通道,并在漳县为长乐市相关企业建立生产基地。 二、组织劳务协作 1.长乐市支持漳县在长乐市建立劳务工作站,建好长乐市用工需求信息库和漳县劳动力数据库,漳县根据长乐市用工需求组织劳务输转,2017年至2020年累计向长乐市有组织输转贫困劳动力700人至1200人。 2.每年组织两地专场招聘活动2场(春节后以组织漳县贫困农民工输出长乐市为主,8月份以组织漳县籍高校毕业生到长乐市就业为主),广泛吸纳漳县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到长乐市就业。 3.长乐市对漳县“两后生”和贫困劳动力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培训后到长乐市相关企业就业。 4.争取长乐市本地职业院校,为漳县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职业教育和培训,实现帮扶招生的“3+2”模式。 5.长乐市动员企业参与劳务协作,并筛选一批诚信用工、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较强、岗位适合的企业作为漳县贫困劳动力就业基地。 6.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有组织的对接活动,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三、加强人才支援 干部培训方面:1.两地坚持互派干部进行挂职锻炼。2.支持漳县选派党政干部、村社干部、电商人才到长乐市进行挂职、培训,每年举办2-3期。3.邀请长乐市有关专家到漳县开展专题讲座,每年举办3-5期,培训干部200人次以上。 教育人才方面:1.长乐市选派教学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到漳县集中开展送教送培、学术讲座、公开课等活动。2.漳县选派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中青年教师到长乐市跟岗培训。3.长乐市牵线搭桥,建立与长乐职业技术院校的协作,围绕漳县产业发展和长乐市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的对漳县职业中专教师队伍进行培训。4.长乐市衔接相关高校,每年定向招收漳县籍贫困学生,并采取减免学费,给予住宿、生活费补助,安排勤工俭学岗位等扶贫措施。 医疗人才方面:1.长乐市选派内、外、妇、儿科和医院管理等方面专家,每年到漳县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支援等活动,加强技术交流沟通,起到传帮带作用。2.采取委培、进修、脱产学习等多种方式,长乐市帮助漳县开展医疗骨干、妇幼保健机构、疾控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及68个贫困村的乡村医生业务培训。协作计划每年年初由漳县卫计局商长乐市卫计局制定。其他人才方面:在扶贫协作期间,漳县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提出帮扶需求,长乐市有针对性地选派各类人才赴漳县开展支援帮扶。同时,漳县邀请长乐市党政干部、企业家到漳县考察指导工作,互办夏令营,组织两地青少年学生寒暑假期间到两地体验生活。 四、加大资金支持 1.从2017年起至2020年,长乐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扶贫协作和对口援建资金,并形成稳定增长机制,用于漳县危房改造、农村公共服务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建管、生态建设等扶贫项目。 2.充分利用好长乐市扶贫协作援建资金和漳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加大对贫困村特色产业、村级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的自身发展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3.通过两地政府融资平台及长乐市有关企业共同设立产业开发扶持奖励基金,对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成效显著的有关企业进行奖励和扶持。 4.漳县做好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监管,制定出台《扶贫协作援建资金管理办法》,确保援建资金真正用到贫困村、贫困户。 五、文化旅游开发 1.两地深入挖掘和开发利用漳县独特的华夏千年井盐文化、汪氏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扶持漳县在弘扬县域文化产业中有新的突破。 2.加大对漳县旅游资源宣传推介,在长乐市开辟宣传专栏,通过报刊、电视台、网络等新型媒体,对漳县AAAA级旅游景区贵清山、遮阳山进行宣传推介。 3.以贵清山、遮阳山晋升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突破口,长乐市引导有关企业投资漳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具有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生态景观的精品旅游景区,通过助建实施华夏盐疗、盐漂等项目,大力发展盐浴、盐疗为主的养生旅游。 4.依托漳县丰富的旅游资源,围绕“吃住行、游购娱”要素保障,长乐市支持漳县大力发展以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为主的美丽乡村建设,扶持贫困户发展乡村旅游。 六、动员社会帮扶 1.长乐市动员鼓励长乐籍海外侨胞、港澳台商、爱心人士、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建立爱心基金,到漳县开展捐资助学、扶贫济困、医疗救助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 2.两地共同推动“点对点、一对一”的结对帮扶方式,长乐市动员长乐籍企业、乡镇(街道)、村对口帮扶漳县贫困村、贫困户,并动员社会爱心人士结对帮扶漳县贫困户。 3.漳县支持长乐市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到漳县参与精准扶贫,为长乐市各界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第十一章 投资估算
规划期内全县总投资57.12亿元,按照分年度、分乡镇、分项目,结合实际,对项目资金进行分配。 一、分年度投资 专栏21 分年度投资计划表
二、分乡镇投资 专栏22 分乡镇投资计划表
三、分项目投资
第十二章 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落实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及县委常委包抓乡镇、县级领导包抓贫困村制度,强化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检查考核的职能,推动省、市、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改进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扶贫开发工作实绩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贫困乡镇领导班子建设和乡镇扶贫工作站建设,强化对驻村帮扶工作队日常管理、考核和培训工作。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形成“县乡村三级书记抓脱贫、全县合力促攻坚”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书记和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强化行业扶贫责任,促进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有效衔接,充分运用行业资源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严格执行漳县扶贫建档立卡和大数据平台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和“4342”脱贫验收责任体系实施办法,构建起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的责任落实体系。建立重大涉贫事件的处置、反馈机制,在处置典型事件中发现问题,不断提高扶贫工作水平。建立第三方脱贫评估机制,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开展贫困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 三、强化精准管理 加强建档立卡工作,健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与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应用,定期对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核查,按照贫困人口认定、退出标准和程序,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加强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和数据质量。健全精准施策机制,切实做到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 四、加大投入力度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实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较大幅度增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省财政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市级当年财政收入增量的10%以上、县区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市县财政单列民生改善、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等领域用于扶贫开发的资金,当年盘活存量收回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2016年全县用于脱贫攻坚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75%,2017年达到80%以上。按照《甘肃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省级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意见》,坚持“依法依规、县级统筹、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和“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应整尽整、统筹安排”的原则,统筹整合脱贫攻坚资金,捆绑集中用于精准扶贫。 五、深化社会帮扶 不断创新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等社会帮扶机制,健全完善协调联系制度,积极主动争取中央和省属国家机关单位、中央和省属企业以及发达地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更大支持。大力实施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开展扶贫公益信托。深入开展“10 ·17”全国扶贫日活动,积极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鼓励动员各类社会组织和仁人志士参与脱贫攻坚。加大与全国妇联的衔接,以帮扶对象稳定脱贫为目标,实化帮扶举措,提升帮扶成效,进一步深化定点帮扶工作,完善定点扶贫机制。加大与长乐市的衔接沟通力度,争取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帮扶、社会帮扶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 六、力戒形式主义 认真贯彻落实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扶贫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的通知》精神,直面当前扶贫攻坚中苗头性、倾向性、危害性的问题,深刻认识形式主义的危害性,斩断形式主义的思想根源。要主动查找和纠正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倾向和苗头性问题,实实在在抓好建档立卡、产业扶贫、公共服务提升、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驻村帮扶、脱贫验收、调研督查等各项工作,科学制定脱贫时序和产业发展规划,稳定推进脱贫进程,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全县脱贫攻坚经得起中央和省、市委的检验,经得起人民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七、注重考评激励 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贫困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实施细则》、《甘肃省贫困退出验收办法》、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精神,健全完善脱贫攻坚责任考核体系,大幅提高减贫指标的考核权重,建立以考评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年度脱贫攻坚逐级督查制度,多维度督促检查“两不愁、三保障”以及贫困退出脱贫指标体系的落实到位,严防“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建立脱贫荣誉制度,对提前退出的贫困县、脱贫攻坚中作出杰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对先进个人重点培养、提拔使用,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在精准扶贫上,切实形成有利于精准扶贫的工作导向和激励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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