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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扩!疫情期间,甘肃这些人可申请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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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发布疫情期间全省各地社会救助申请办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当前,全省各地疫情多点散发,保障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民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部署要求,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畅通社会救助绿色通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救助措施 广大民居群众因疫遇基本生活困难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享受3个方面的救助政策,一是最低生活保障;二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三是临时救助。 二、救助范围 1.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骤降、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申请享受城乡低保。 2.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 3.因家庭成员被隔离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 4.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返岗复留、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未纳入低保范围的,可在务工地或常住地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5.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失败大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临时救助。 6.因疫滞留且在住宿、饮食等方面遭遇临时困难的人员,可申请临时住宿、饮食、衣物等救助帮扶。 三、申请渠道 基本生活遇困群众可通过登录甘肃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szwfw.gov.cn/)平台或手机下载安装“甘快办”APP、“掌上民政”APP进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事项申请,也可拨打救助服务电话进行救助申请。 甘肃省民政厅 2022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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