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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县2019年城市老旧住宅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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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漳县2019年城市老旧住宅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漳住建发〔2019〕44号)收悉。经委托市经发咨询中心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并提出了评估意见,参照咨询意见(定市经发工咨〔2019〕10号),同意建设漳县2019年城市老旧住宅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漳县2019年城市老旧住宅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建设单位 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主要建设内容 屋面防水、外墙保温、室内外给排水管网、供暖管网及厨卫维修改造等,改造维修504户,其中翠苑小区6栋280户,安宁小区6栋224户,改造总面积55401.76平方米。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548.85万元,资金来源为各级财政补助及建设单位自筹。 五、建设期限 2019年4月-2019年10月。 六、招标投标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范围内的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达到所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是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是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是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接文后,请按照国家基建程序有关要求,结合方案评估意见,抓紧推进项目各类前期工作,促使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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